經濟日報第十二版文章指出,虛擬貨幣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全球可兌換性、交易便捷性等特徵,洗錢手法更加隱蔽、難以追踪,為洗錢犯罪打開了新通道。資金在不同交易平台之間進行多次轉化、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之間頻繁兌換等,更加劇了證據收集、調取的難度。因此,斬斷虛擬貨幣洗錢產業鏈,需要抓住新型洗錢的新特點,多管齊下,形成合力。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強化科技賦能,通過線上監測和線下排查相結合,實現虛擬貨幣交易、兌換的全鏈條跟踪和全時信息備份,遏制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蔓延勢頭。平台方應強化責任意識,提升反洗錢業務的管理認知、組織保障、管控能力、技術投入等,利用大數據分析、雲計算等技術監測手段,及時堵住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