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長春:央行數字貨幣保證儲戶的提現權利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指出,在現鈔時代,中央銀行主導現金和準備金的供給,並掌握向銀行體系提供增量流動性權力,當儲戶將現金存入商業銀行的存款賬戶時,商業銀行在負債端增加了存款並繳納法定存款準備金,這筆現金被商業銀行存入中央銀行的金庫時,在資產端增加的是在中央銀行的準備金,由於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小於1,那麼商業銀行獲得現金存款的最終結果是支持了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發展。 “儘管從記賬上看,一筆貸款產生的同時,增加了借款人在同一家銀行賬戶上的存款,這給人一種貸款創造存款的幻覺,但從根本上說,是法定貨幣創造了銀行的信用貨幣,可以說銀行的信用貨幣也類似於央行貨幣。”穆長春表示,“隨著電子支付的發展,商業支付工具逐漸替代物理現金,未來,商業電子支付工具可能全面滿足數字經濟社會的需求並完全替代現鈔。如果沒有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那麼儲戶在無現金社會就失去了提現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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