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融監管機構終止對數字資產徵收“賬面利潤”稅


皮克斯

日本最高金融監管機構金融廳(FSA) 提議對與數字資產利潤相關的國家稅法進行重大修訂。

據當地新聞媒體報導,該機構改變稅法的提議符合行業高管和觀察人士對加密貨幣進行改革的多次呼籲。

8 月31 日,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 提交了一份16 頁的文件,其中顯示了取消對數字資產公司“未實現收益”稅的舉措。日本的法人實體根據其持有的加密貨幣資產徵稅,無論這些資產是否轉換為法定貨幣以獲取利潤。

在其他司法管轄區,賬面利潤無需納稅,因為它們在出售之前不會被歸類為實際利潤。

該機構解釋說,這項修正案的原因是為了符合全球標準,並在導致企業大規模提現該國web3 空間之前減輕企業的負擔。

“改善Web3的推廣環境,促進利用區塊鏈技術的創業。”

日本在全球加密貨幣意識數據方面記錄很高,使其成為有利潤的加密貨幣目的地,但其稅法一直是成為主要加密貨幣中心的主要障礙。

香港最近的數字資產改革對亞洲產生了重大影響,導致公司大量湧入,並對該領域進行了積極的監管。

觀察人士認為,由於日本金融廳提到經濟產業省支持這一舉措,這些提議的障礙可能已被消除。

日本區塊鏈協會引領潮流

自從日本開始對加密貨幣“未實現利潤”徵稅以來,日本區塊鏈協會以損害市場的原因推動了一項修正案。

區塊鏈協會於7 月份向該機構提交了提案,以塑造該行業並推動經濟投資,同時統一稅收政策。

首先,該協會要求新準則消除第三方出於日常交易以外的目的持有數字資產的期末未實現收益。

這將允許第三方長期持有數字資產而不會落入稅網。其次,他們要求取消對第三方發行的代幣徵稅。

國內公司很難在日本開設商店,因為它們在兌換成法定貨幣或進行交易之前要對發行的代幣徵稅。

除了上述建議外,市場協會還建議對虛擬貨幣按與股票相同的稅率徵稅,並在資產轉換為法定貨幣時對加密貨幣用戶徵稅。

該協會還提出將自我評估單獨徵稅固定為20%,並在交易所兩種加密貨幣資產時取消稅收。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RYPTONEWS。版權歸作者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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