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bit的暫停營業只是開始一文解析英國十月監管新政

來源:Forbes;編譯:比推BitpushNews Yanan

9月22日,加密貨幣交易所Bybit 宣布將主動暫停在英國的服務,以回應英國金融行為監理局(FCA)於2023年10月8日開始實施的加密貨幣推廣新規定。

Bybit在聲明中表示:「鑑於英國金融行為監理局在2023年6月發布的政策聲明(PS23/6)中關於加密業務宣傳推廣的新規定, Bybit選擇積極接受監管,並暫停英國市場的服務。”

上個月,英國通過了《2023金融服務與市場法》(2023法案)。該法案透過修改先前的《2000金融服務與市場法》(FSMA)及其關於金融活動推廣的規定,將加密資產納入英國更廣泛的金融監管體系中。

9月21日, FCA警告加密公司未積極參與金融推廣新規。監管機構進一步表示,它最擔心的是向英國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海外加密公司。

為使加密產品的行銷活動更加透明和精確,新規定引入了針對「首次投資者」的冷靜期。根據擬議的規定,若企業未取得監管許可或未獲得相應豁免,則不得邀請或勸誘他人參加投資活動。依據新的監管規定,可以開展此類推廣活動的「已取得監管許可的主體」包括FCA授權公司、已註冊的加密資產公司或已通過相關監管法規的審核,並獲得相應授權的公司(譯者註:此處」相關監理法規」指目前已提交議會審議,但尚未正式出台生效的專項法規)。總而言之,加密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溝通方式與溝通內容都將受到法規的約束,且所適用的法規也會是異常複雜。而鑑於違規可能導致罰款或入獄監禁,加密企業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將合規問題放在第一位。

適用於新規定的「符合條件的加密資產(qualifying cryptoassets)」所涵蓋的內容非常廣泛,包括去中心化項目(如比特幣和以太坊)及有明確項目方的中心化項目(如ICO)等。此外,透過將市面上的各種加密貨幣納入現有的金融推廣體系中,FCA也進一步拓展了監管範圍,使其不再局限於傳統的金融推廣管道,例如投資招股說明書、電視廣播廣告和路演提案等。例如,在加密貨幣產業,常見的專案推廣方式包括:贊助聚會、程式設計馬拉松等離線活動,以及企業或專案團隊作為嘉賓出席某個會議、參與播客節目等。簡而言之,只有持牌機構才能進行涉及加密資產的宣傳推廣活動,且宣傳內容也需要符合新規定的要求。未來,加密企業在進行涉及英國消費者的宣傳推廣活動時,需要極度謹慎,並確保自身嚴格遵守新規定的要求。

雖然到目前為止,英國尚未採取美國的做法,強制加密公司將其代幣註冊為證券,但透過制定上述新規則,英國正在積極創建一套資訊揭露制度,以監管證券推廣的方式,管理涉及到英國消費者的加密資產宣傳活動。

關鍵性因素

· 英國金融行為監理局(FCA)

· Sheldon Mills,消費者與競爭事務執行董事

· Bybit,英國

歷史上,英國FCA一直無權將比特幣和以太坊等加密資產作為投資進行監管(或者說以監管證券等傳統金融活動的方式予以介入)。而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長期以來一直主張對加密產業進行監管,同時透過「豪威測試」(Howey Test)來確定哪些加密貨幣屬於證券,從而將其納入到SEC的監管範圍。

《2023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賦予英國FCA對特定活動的監管權限,例如涉及以加密資產作為基礎產品的交易安排或投資管理等。該法案著重關注了涉及這些活動的宣傳推廣行為。與SEC主要關注執法行動不同,FCA可能會透過這種「曲線救國」的監管方式,在不限制金融創新的前提下更有效地保護消費者。

“購買加密資產是個人的決定。但研究表明,許多人對倉促做出決定感到後悔。我們的規定為社會公眾爭取了時間和正確的風險警示,以便他們做出明智的選擇。” FCA消費者與競爭事務執行董事Sheldon Mills 在談到新規定時表示。

英國《2000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第二部分「受監管活動與禁止的活動」第21條對金融推廣行為進行了限制(即」金融推廣限制」)。該條規定,除非獲得FCA的授權或特定推廣活動獲得監管認可的授權人的批准,任何人在業務經營過程中均不得邀請或勸誘他人參加投資活動。

違反上述規定的宣傳活動主體將構成刑事犯罪(可能面臨無限額罰款和/或入獄監禁),而涉及到的協議也可能喪失執行力。值得注意的是,新要求具有了「屬人管轄」特性,即無論加密企業或推廣方的所在地是哪裡,針對英國消費者的所有金融推廣活動都會受到該規定的約束。也就是說,如果一家公司註冊、營運在英國境外,但其宣傳活動涉及了英國消費者,那麼新法規也將適用於該家公司。

如前述提到的,金融推廣限制規定所適用的對像不僅限於傳統金融業的「常規」行銷推廣活動,像是電視廣告、投資備忘錄等,還包括帶有加密公司烙印的行業獨屬宣傳活動,如播客、程式設計馬拉松、展會、行業聚會,以及網路線上廣告和推文等。此外,新規定也適用於加密企業與高淨值與成熟投資者群體之間的宣傳與推廣活動。

這些法規變化可能對英國以外的加密企業影響最大。如同我們前文所解釋的,只要某一加密公司的宣傳推廣活動對英國市場產生了影響,不論其在何處,都會受到該規定的約束。因此,如果加密企業進行涉及英國消費者的宣傳活動,一定要格外小心,確保業務活動的合規性。

新規定將影響哪些加密資產?

適用於新規定的「符合條件的加密資產(qualifying cryptoasset)」 是指任何以加密安全為基礎,具有價值或合約權利屬性,且可用於轉讓與互換的數位表示。但這概念不包括電子貨幣(e-money),也不包括已受到現有金融監管規定或控制的投資項目。具體來說,不適用該法規的資產有:1. 金融推廣限制規定中已明確為「受控投資(controlled investments)」的資產(例如股票、投資信託、選擇權和期貨);2. 電子貨幣; 3. 法定貨幣; 4. 數位形式的法定貨幣; 4. 除發行人贖回外,無法轉讓或出售以換取金錢或其他加密資產的加密貨幣; 5. 由專業發行人發行的加密資產,用以發行人向有合作關係的特定服務商購買商品和服務。

加密公司可以透過以下四種做法向英國消費者合法推廣」符合條件的加密資產」:

1) 由FCA授權的公司進行推廣

2) 由已符合專案法規要求的公司進行推廣(專案法規目前已提交議會審議,但尚未正式出台生效);

3) 由或委託在FCA註冊(依據2017年《反洗錢、打擊恐怖主義融資和轉移資金(付款人資訊)條例》)但未經FCA授權的加密企業進行推廣;或

4) 推廣宣傳活動符合《2000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金融推廣)2005年法令(Financial Promotion Order, FPO)中的豁免規定。需注意,現有的FPO中針對高淨值和成熟投資者群體的豁免規定不適用於加密資產,英國政府將為這部分人群制訂單獨的豁免規定。

新規定還包括對投資風險警告的規範性要求,其中涉及文字​​措辭、突出顯示以及風險匯總連結。具體來說,警示內容的突出顯示程度將取決於行銷形式。加密企業在向首次投資者發送推廣訊息之前,必須先向其發送個人化的風險警告訊息。根據新規定,推廣加密產品或服務的公司將需要展現明確的風險警示內容,如:「除非您已做好血本無歸的準備,否則不要投資。這是一項高風險投資,如果出現問題,您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護。花2分鐘了解更多信息。 ” 同時,加密企業還需要提供一個鏈接,以方便投資者點擊獲取更多信息。

首次投資人在參與投資前,必須經過至少24小時的冷靜期的「考驗」。冷靜期從投資者要求查看加密企業所發送的推廣訊息時起算,而後者在英國監管體系中有一專用名詞,即「金融推廣直接邀約(Direct Offer Financial Promotion,DOPF)」。可以說,幾乎所有的金融推廣資訊都會被視為DOPF。除非消費者在冷靜期結束後再次確認要繼續進行投資活動,否則加密企業將被禁止向該消費者發送推廣訊息。

因此,加密公司現在還需要對其行銷對象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活動,並確保其推廣活動公平、清晰且不具誤導性。

同時,加密企業常用的「推薦朋友」和「新人獎勵」等投資宣傳措施現在也被禁止。可以說,英國的監管措施試圖在允許加密創新與加強消費者保護之間找到平衡。而在某些方面,英國的新規定與美國加密產業要求SEC所做的事情是一致的,即:透過要求資訊揭露來更好地保護投資者,而非試圖透過執法行動直接打擊、限制加密產業的發展。

如前文提到的,英國監管新規適用於去中心化項目及非去中心化項目,且兩類項目沒有被區別對待,均被一視同仁。儘管涉及法規的適用性問題時,我們需要具體案例具體分析,但非同質化產品,如藝術NFT,可能不會受到該法規的約束。

Bybit表示,從10月1日起,平台將停止接受英國的新用戶帳號申請。從新規定生效的10月8日起,現有英國用戶將無法存入資金、創建新的合約或增加所有產品和服務的現有部位。同時,現有用戶應減倉或平倉,並從平台上撤出資金。而Bybit 似乎也希望最終能重新進入英國市場。該加密貨幣交易所指出:“暫停交易將使公司能夠集中精力和資源,在未來最好地滿足英國當局的規定。”

隨著10月8日的截止日期臨近,除了Bybit之外,其他加密企業也在評估其在英國的行銷和營運策略。無論這些針對英國消費者的加密企業總部是否在英國,它們都需要在2023年10月8日之前確保自己的營運活動符合法規要求。這些要求將涉及到公司的行銷合規、網站合規、社媒及通路行銷管理、以及為符合24小時冷靜期要求而可能牽扯到的新用戶開戶流程變更等。同時,加密企業需要做好後台記錄,以展示自身如何對客戶進行分類管理,並確保與客戶溝通的合規性。這些工作將需要加密企業投入一定的時間和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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