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 Gensler 在9 月27 日國會證詞中解釋了美國SEC 的加密貨幣監管方法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主席加里·詹斯勒(Gary Gensler) 在2023 年9 月27 日為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聽證會準備的證詞中,全面概述了他對加密貨幣監管的看法。

加密貨幣資產與美國證券法

Gensler 明確表示,加密貨幣不應免受美國證券法的約束。他強調,當國會在20 世紀30 年代頒布這些法律時,它可能會將其限制在股票和債券等傳統資產。然而,國會選擇了更廣泛的方法,包括「投資合約」一詞下的各種金融工具。 Gensler 斷言,大多數加密貨幣代幣可能屬於這一類別,因此它們受到美國證券法的約束。

合規性和監管要求

Gensler 指出,如果大多數加密貨幣代幣都受到證券法的約束,那麼加密貨幣中介機構也必須遵守這些法規。他引用了1934 年《證券交易法》第5、15(a) 和17A(b) 條,其中要求證券交易所、經紀人和交易商等中介機構註冊或滿足豁免要求。

行業違規行為和執法行動

Gensler 對加密貨幣產業內普遍存在的違規行為表示擔憂,並將其比作20 世紀30 年代聯邦證券法頒布之前的金融格局。他透露,SEC 已啟動多項執法行動,追究違規者的責任並保護投資者。

規則制定和監管提案

Gensler 也討論了SEC 在加密貨幣行業規則制定中的積極作用。他提到了一個重新開放的版本,澄清了現有規則對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的適用性,包括去中心化金融(DeFi)系統。此版本還提供了有關係統的附加信息,這些信息將包含在新的擬議交易所定義中。此外,Gensler 表示,SEC 更新投資顧問託管規則的提議將涵蓋所有加密貨幣資產,並加強合格託管人提供的保護。

評測限制

Gensler 最後指出,雖然他願意討論SEC 在這一領域的工作,但他無法對任何正在進行的訴訟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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