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和新聞業怎麼碰撞出火花?

「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質化代幣),《柯林斯字典》2021年度熱詞第一名,是一個可以串聯虛擬貨幣、區塊鏈、元宇宙等新興概念的存在。

NFT是虛擬加密貨幣的一種,是區塊鏈技術進入最新發展階段的標誌,還是元宇宙的有效路徑。不僅如此,NFT技術的出現也為新聞媒體開闢了新的獲利管道。

本期推文將著重探討NFT科技應用背景下新聞業面臨的機會與風險。

01

概念溯源

NFT(全稱為Non-Fungible Token)即“非同質化代幣”,其本質是一種以區塊鏈為底層架構的加密貨幣,因而具有數據化結構、分散式存儲、加密演算法和共識機制等特徵。內容透過「NFT化」成為數位資產後,其上便附著了唯一的權利憑證以及交易、修改的記錄,從而得以被「確權」。

NFT與其他加密貨幣(如比特幣)最大的不同體現在其「非同質化」的特性。儘管比特幣等早期加密貨幣的價值可能會波動,但其是同質化的,即相同數量的比特幣價值恆定相同,可以等價兌換,具有相同的購買力。相較之下,NFT具有獨特性和稀缺性,其價值由想要購買的人決定。每個人都可以創造NFT,某些NFT的價值可能很高,有些NFT則可能無人問津。不同NFT之間交換的價值基礎也由參與交易各方來判斷決定。

02

NFT技術在新聞業的應用

NFT還有另一個更通俗的代稱,即數位藏品,這也是NFT最主要的應用形式。數位藏品是指對應特定的作品、藝術品生成的唯一數位憑證,在保護其數位版權的基礎上,實現真實可信的數位化發行、購買、收藏和使用。

在區塊鏈等技術的風口之上,「萬物皆可NFT化」也成了網路的一大奇觀,一張讓人摸不著頭腦的圖像作品也可以賣出天價。

在新聞領域,第一個將新聞報道文本作為 NFT 進行交易的是美國的石英財經網(Quartz),他們以1800美元拍賣了一篇報道文本。社群媒體也不甘落後,Twitter的創辦人傑克·多西將他在2006年發布的第一條僅有5個單字的Twitter電子版以NFT的形式拍出了290 萬美元的「天價」。

《紐約時報》等傳統主流媒體則在特色內容產品進軍NFT上走出了實質性的一步,《紐約時報》科技專欄作家凱文·羅斯的一篇介紹NFT的專欄文章以NFT的形式進行了拍賣,最終以56萬美元高價售出。

將新聞現場的“通行證”NFT化交易也成為新趨勢,《今日美國》報拍賣了第一份現場報道的“通行證”,買家能夠與記者一起探訪肯尼迪航天中心,獨家採訪宇航員,這份NFT最終以8000美元的價格售出。

在我國,新華社也曾將2021年精選新聞攝影報道以中國首套新聞數位收藏的形式進行限量發行,這標誌著我國新聞媒體機構中的「國家隊」正式入局NFT數位藏品市場。

03

NFT技術為新聞業帶來的機遇

1 新聞資源內容NFT化帶來新的獲利可能

新聞媒體機構對其內容的「NFT化」可以從內容IP化營運與新聞內容出版兩方面為自身拓寬獲利的管道。

隨著新聞熱點的轉移,新聞事件很容易成為“舊聞”,新聞數位藏品的發行使“舊聞”在區塊鏈中重新具有了價值。 NFT技術不僅可以用於新聞媒體機構的內容IP化,還可以成為內容付費的新形式。新聞媒體機構可以將新聞內容NFT化儲存於區塊鏈之上,將傳統的會員制、訂閱制在區塊鏈平台中進行創新,充分利用分散式系統的安全性保障用戶權利,也保障新聞媒體機構對新聞內容的版權和損益。

2 真實性的核實與眾包新聞的實現

NFT技術的使用可以從新聞呈現的環節擴展至新聞生產的環節,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大幅增加了對各環節的內容進行篡改的成本,且每一次內容的修改都被記錄在分散式系統中,確保內容的每一次變動都是可查核的。

NFT技術的使用也為眾包新聞的實現提供了可能。用戶將其提供的內容NFT化後,產生與其對應的唯一的數位所有權憑證。區塊鏈技術可以忠實記錄每個創作者的貢獻次數、時間和貢獻內容佔整個作品的比例,然後透過智能合約進行版權利益的分配,完成用戶與新聞媒體之間的資訊互通與交易,使用戶與新聞媒體的權利得到雙向保障。

04

NFT技術為新聞業帶來的挑戰

1 權利模糊與技術缺口下的公共性風險

目前我國對區塊鏈與NFT數位藏品相關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數位藏品的交易過程涉及智慧財產權、物權等多種權利關係的轉移。但新聞媒體具有公共性,要求新聞媒體為社會大眾提供資訊、維護並服務社會公共利益,對新聞作品的獨佔顯然與此相衝突。

除此之外,儘管NFT技術對區塊鏈上的數位資產提供“確權”,但其本身並不能為權利認定與保護的各個環節提供技術保障。此外,區塊鏈技術能夠保證交易過程不可竄改,但起不到版權轉移的公示效力。

由於新聞媒體機構社會責任的要求以及區塊鏈技術本身在邏輯與安全上的缺口,新聞數位收藏的發行為新聞媒體的公共性帶來一定的風險。

2 NFT技術探索對媒體形象的衝擊

NFT 技術與數位藏品發展至今,並未與實體經濟形成有效連動,購買數位藏品無法得到有形的回報,與一般大眾的消費觀念形成衝突。一般大眾對其印象仍以「割韭菜」為主。新聞媒體機構的公共性實踐與媒體形象相關聯,對NFT 技術與數位收藏的探索存在造成新聞媒體形象貶損的風險。

05

媒體機構應該如何利用NFT技術

1 明確「確權價值」對新聞媒體與使用者的意義

NFT技術框架下的數位藏品與其他數位化資源的最大不同就在於其附著的“確權價值”,因此,新聞媒體機構需要明確新聞數位藏品上附著的用戶權利以及權利的邊界。

新聞媒體機構應挖掘區塊鏈上用戶對新聞數位藏品的需求,避免內容的同質化,提高數位藏品的內容品質與獨特性,完善用戶體驗,使新聞數位藏品成為值得付費的新聞內容與IP衍生品。同時,新聞媒體機構也需在實踐中尋找以數位藏品賦能實體經濟的途徑。

此外,作為承載公共性的新聞媒體還需要明確新聞數位藏品對使用者的「確權價值」是否是獨佔、排他的,對新聞數位藏品的佔有或使用權利是否與新聞內容公共、公益的性質相衝突,以免使新聞數位藏品成為投機者牟利的工具。

2 完善技術體系,開發元宇宙架構下NFT應用新場景

從技術層面提升NFT技術應用的靈活與安全,降低維護成本,對為新聞業與區塊鏈技術的整合提供安全保障與技術支撐十分重要。

區塊鏈與NFT技術作為元宇宙搭建的基礎設施,為新聞媒體機構提供了架設元宇宙社群的「入場券」。 NFT技術的「確權」可用於架設以新聞數位藏品為核心的區塊鏈社區,用戶在各自的區塊中對自己所擁有的數位藏品進行展示,形成具有公共性的區塊鏈上的“新聞展覽館”,真正做到“為新聞留下數字紀念”。

縱觀人類新聞傳播史,每當一種新技術出現,都會帶來產業的巨變,NFT技術的出現也是如此。作為元宇宙的基礎設施,NFT技術擁有無限的前景。

如果問到媒體組織可持續的收入來源,NFT技術可以為我們提供啟發。在分析NFT技術時,也不要忘了「幣圈」和虛擬世界中的沉迷和隱私風險所導致的道德倫理危機。總之,需要辯證看待虛擬貨幣的發展,理性分析科技變革對新聞業帶來的影響。

參考文獻

[1]史安斌& 楊晨晞.(2021).從NFT到元宇宙:前沿科技重塑新聞傳媒業的路徑與願景. 青年記者(21),84-87.

[2]張森& 靳業嫻.(2022).NFT技術應用背景下新聞業面臨的機會與風險. 青年記者(15),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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