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支援:數位資產應受其管轄


SEC支援:數位資產應受其管轄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針對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 的訴訟中收到了兩份非當事人意見陳述。拿。根據文件; 這兩份非當事人意見陳述闡述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關於「數位資產應歸類為證券」的主張。他甚至表示數位資產應該屬於SEC 的管轄範圍。

前主席瑪麗·喬·懷特和專員小羅伯特·傑克遜提交的非當事人意見陳述。由前SEC 官員介紹,包括兩人表示:“具有證券特定特徵的數位資產為投資者提供了相同的回報承諾,並承擔著導致聯邦證券法頒布的相同風險。”

J. Mack Robinson 商學院教授Todd Phillips 和耶魯大學法學院博士生Beau Baumann 提交了另一份支持SEC 的非當事人意見陳述。

此外,NASAA(北美證券管理協會)也提交了一份簡報,指出Coinbase 等平台的運作方式與證券交易所類似。 NASAA 的簡報指出,此類平台不受監管,並對投資者保護構成威脅。

SEC支援:數位資產應受其管轄

Coinbase 能在法庭上獲勝嗎?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該交易所提起訴訟,指控其違反1934 年證券交易法和1933 年證券法。但Coinbase 否認所有指控。

今年早些時候,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部分輸掉了針對Ripple 的訴訟,聲稱XRP 是一種證券。美國法院裁定,在公共交易所銷售XRP 符合聯邦證券法。然而,法院; 他表示Ripple 違反了有關機構如何購買XRP 的證券法。

截至目前,尚不清楚法院會得出什麼結論。儘管Coinbase 表示美國的規則尚不明確,但SEC 卻另有說法。該監管機構不僅受到公司和投資者的批評,也受到許多政界人士的批評。許多人指責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因打擊加密貨幣公司而扼殺美國的加密貨幣創新。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KOINBOX。版權歸作者Banu Fırıncılar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Total
0
Shares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