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將比特幣ATM 交易限額限制為每日1,000 美元


根據《洛杉磯時報》報道,加州州長Gavin Newsom 最近簽署了一項法案,從1 月開始,加州加密貨幣ATM 交易限額為每人每天1,000 美元。

新法律規定:“運營商每天不得透過數位金融資產交易亭從客戶那裡接受或發放超過一千美元(1,000 美元)。”

這是加州監管加密貨幣行業更廣泛努力的一部分,新的數位金融資產法將於2025 年生效。

除了限制加密貨幣ATM 交易的法律外,《數位金融資產法》還將要求加密貨幣公司獲得國家許可,並遵守嚴格的審計和記錄保存要求。紐瑟姆立場的轉變表明,他現在願意以前所未有的方式監管加密貨幣行業。

比特幣ATM 交易的新限制旨在幫助消費者在轉移大筆現金之前有更多時間識別詐騙,從而幫助保護消費者免受詐騙。例如,騙子欺騙聖荷西的一名男子將15,000 美元轉入比特幣ATM 機。

儘管加密貨幣行業擔心新法律會對消費者造成傷害,但消費者團體認為有必要防止與加密貨幣ATM 相關的詐欺行為不斷增加。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報告稱,去年有46,000 人因加密貨幣詐騙而損失超過10 億美元。

根據《洛杉磯時報》報道,加州擁有超過3,200 台比特幣ATM 機器。

根據新法律議會法案39,「數位金融資產交易亭」是一種允許用戶使用現金購買或出售加密的設備。

自2025年1月1日起,新法將對數位金融資產交易亭業者收取的費用設定上限。這些費用不得高於5 美元或交易的15%,以較高者為準。

數位金融資產交易亭的營運商將被要求明確披露每筆交易的詳細信息,包括加密貨幣金額、美元金額、費用以及營運商價格與獲得許可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價格之間的差異。

新法還要求客戶收到包含交易完整資訊的收據,包括用於計算價差的許可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名稱。

除了其他要求外,新法律還要求營運商向加州金融保護和創新部提供所有自助服務終端位置的列表,並在發生任何變更後30 天內更新該列表。

然而,一旦該法律在2025 年7 月1 日之後全面生效,這些資訊亭的營運商將需要擁有州加密貨幣許可證或確保使用其資訊亭的任何第三方都獲得許可。

新法旨在加強加州加密貨幣ATM 交易的監管和透明度。然而,只有在2024 年1 月1 日之前通過更廣泛的加密貨幣監管法案AB 39 後,這項法律才會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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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0x資訊編譯自CRYPTOTVPLUS,版權歸作者Samuel Ikperu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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