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 Reynolds,CoinDesk;編譯:松雪,金財經
Coinbase (COIN) 已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提交回應,要求駁回針對該交易所的執法行動,理由是這些代幣不一定代表投資合約的定義。
Coinbase 辯稱,SEC 正試圖以未經國會授權的方式擴大其監管範圍,採取了內部人士預期的做法。
6 月初,SEC 首次起訴Coinbase 和幣安。 Coinbase 在8 月提出駁回訴訟,該交易所的首席法務官當時指出,他們希望美國監管機構被迫「制定每個人都能理解和遵守的明確規則」。
Coinbase 在文件中辯稱:「正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現在所規定的那樣,如果有人放棄資本並期望她購買的資產價值會增加,那麼投資合約就存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議這種背離先例的做法是為了徹底擴大其自身的權威。 它聲稱擁有幾乎所有投資活動的權力,因此有權定義自己的監管範圍,僅受其自身野心的限制。”
Coinbase 認為,繪畫、棒球卡和加密貨幣等資產可以是投資,但不是證券,除非它們提供與企業未來利潤或資產相關的合約索賠,SEC並沒有證明在Coinbase平台上的交易賦予這種權利或對企業擁有金融利益。
Coinbase在其文件中寫道:“如果SEC的立場得以接受,無數以軟體為驅動的服務將被視為證券。這將是SEC權力的另一次激進擴張,但沒有前例支持這一立場。”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加密產業訴訟中面臨司法挑戰,重大裁決削弱了其關於大多數加密貨幣是證券的立場。
先前曾通報,有人質疑「重大問題原則」是否適用於阻止SEC 監管不斷發展的加密立法空間。
Coinbase 在文件中辯稱,SEC 的做法超出了其界限,並引發了重大的分權原則擔憂,特別是在沒有明確監管指導的情況下採取執法行動的情況。
Coinbase表示:“在執法部門在未經監管程序的情況下行使執法權的情況下,根據國會授權的幌子,對分權原則的關切將達到最嚴重的程度。”
此案的裁決可能在2024 年初做出。
這並不是Coinbase 與SEC 在法庭上的唯一一場爭鬥。今年四月,該交易所起訴監管機構,迫使其明確加密貨幣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