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紹爾群島進一步加強使DAO成為法人實體的法律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議會議員David Paul和MIDAO首席執行官兼聯合創始人Adam Miller表示,馬紹爾群島共和國議會上週通過了一項立法,進一步推進了其已經完善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 法律。最初的法律規定,DAO不需要董事會,如果它們在區塊鏈上,則不需要書面或紙本記錄,並且除了一個人之外,DAO 的每個成員都可以匿名。不願匿名的人不需要在馬紹爾群島,但需要提供KYC 詳細資訊。修訂後的法律透過提供更快的註冊時間(最多30天)強化了原法律的優勢。它還規定,DAO不會僅僅因為開源軟體的創建而對其使用負責。此外,法律規定,如果代幣不賦予任何經濟權利,大多數治理代幣不屬於證券。此舉也使馬紹爾群島成為第一個將DAO 系列有限責任公司納入法律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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