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監管機構辯稱,幣安在駁回美國證券監管機構訴訟的動議中使用的論點依賴不正確的法律分析,並且沒有法律依據。
在11 月7 日提交的法庭文件中,SEC 拒絕了幣安網先前提出的駁回監管機構訴訟的請求,稱沒有法院採納幣安網「對法律的嚴酷解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於6 月起訴幣安,指控幣安.US 及其創始人趙長鵬出售未經註冊的證券,且未能在美國註冊為交易所。
幣安認為SEC 未能引入加密貨幣指南,曲解了證券法並將其應用於加密貨幣,並表示該訴訟超越了其權威。
在最新的反駁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幣安「從未遵守」聯邦證券法,這是「故意的選擇」。
「幣安的首席合規官粗魯但簡潔地總結了此案,他承認幣安「在美國作為一家未經許可的證券交易所運營,兄弟。 ” 他是對的。”
它補充了幣安的論點,將加密貨幣與“橙子等超市商品進行比較” […] 是荒謬的”,並聲稱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加密貨幣銷售是豪伊測試下的投資合約。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監察長表示,禁止加密貨幣所有權阻礙了機構招聘
監管機構重申,BNB (BNB) 首次代幣發行違反了證券法,而幣安美元(BUSD) 以及收益質押、Vault 和Earn 計劃均屬於投資合約。
SEC 聲稱幣安從美國未註冊交易所出售未註冊證券的論點重點摘錄資料來源:CourtListener
它也反駁了幣安的論點,即該訴訟違反了重大問題原則——美國最高法院2022 年的一項裁決稱,國會沒有向各機構授予權力,其他加密貨幣公司也引用了這一點,旨在反擊SEC 聲稱的權威。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批准幣安的駁回請求將“廢除數十年來國家證券法運作的基本先例”,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嚴格的框架”,顛覆現行法律的“廣泛、靈活的製度”。
雜誌:古巴比特幣革命背後的真相-實地報告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OINTELEGRAPH。版權歸作者Jesse Coghlan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