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網發布盜竊數位藏品雙重屬性的規範評價,文章指出,與普通網路圖像不同,NFT等數位收藏品因其不可篡改的特性,符合網路虛擬財產的特徵,獨特的代碼和詳細的交易資訊。這凸顯了數位館藏的稀缺性,因為它們既具有使用價值,又具有交換價值。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從民法角度來看,網路虛擬財產被視為不同於財產權、債權、智慧財產權等的權利客體,並且受民法保護。此外,文章指出,盜竊NFT會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可以與盜竊過程中實施的相關犯罪行為(例如駭客入侵電腦系統或資料盜竊)結合起來進行評估。文章總結稱,盜竊NFT以盜竊罪論處罰適當,可以反映不同數額財產對應不同刑罰力度。該罪著重對種類繁多的公私財物的非法佔有,其量刑檔次劃分採取數額加情節的標準。數位藏品具有不可複製的技術特性,說明持有者俱有排他支配性。如果數位藏品被他人竊取,持有者就喪失了獨佔控制。數位藏品具有財產性價值,在交易平台上反映為不同價格。對於不同價值的數位藏品,竊盜罪在量刑檔次上分別作了規定,符合罪刑相適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