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前執行長趙長鵬昨天對司法部(DOJ)的指控認罪後已獲保釋。此外,目前也知道幣安創始人何時必須再次出庭接受定罪。
幣安前執行長獲釋
昨天,趙(更廣為人知的名字是“CZ”)出現在西雅圖聯邦法院,並提出抗辯。他承認違反了所謂的「銀行保密法」(BSA),這是一項美國法律,要求金融機構採取措施防止洗錢和其他金融犯罪。
幣安也承認有罪,特別是違反了貨幣傳輸法和美國制裁,並同意支付總計43 億美元的罰款。
對CZ 來說,罰款為500 億美元。此外,他還被迫告別幣安。
在11 月21 日向西雅圖聯邦法院提交的一份保釋文件中,CZ 同意在多項嚴格條件下獲釋,等待刑事案件的進一步訴訟。
除了1.75億美元的個人擔保外,CZ還必須另外存入1500萬美元到一個單獨的信託帳戶,並找到兩名擔保人,按照嚴格的條件,分別需要支付25萬美元和10萬美元。
他的宣判將於2 月23 日進行。他必須在此日期前14 天到達美國。否則,他將面臨最高10 年監禁和25 萬美元罰款。此外,CZ 已同意告知法庭他近期將住在哪裡。
文件也指出,美國將尋求保釋審查,如果法官駁回,保釋將於11月27日生效。如果法官批准複審,趙將必須留在美國等待法官的決定。
可能被判入獄CZ
違反上述《銀行保密法》將被判處18 個月監禁。然而,《紐約時報》報道稱,檢察官對延長刑期持開放態度。
無論如何,判決將比破產的FTX 前執行長Sam Bankman-Fried 低得多。他可能面臨最高115 年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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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RYPTO-INSIDERS。版權歸作者Ivo Melchers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