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件:CZ辯稱宣判前應被允許返回阿聯酋或“免入獄”

前美國SEC網路執法辦公室主任John Reed Stark在X平台發文表示,據法庭文件顯示,1)CZ辯稱,在宣判之前,他應該被允許返回阿聯酋;2)CZ計劃爭取「免入獄」(或者在另一種情況下,幾個月的監禁加上幾個月的家庭拘留)。 CZ的法律辯護團隊也提交了一份聲明,其中包含保釋聽證會的摘錄。這些摘錄不僅讓人了解到最初保釋決定中對CZ的考慮,而且還預告了CZ的計劃,即爭取不入獄,或至少是家庭拘留和最低安全級別監獄的組合刑期。 CZ的反對動議的總體要點是,BrianA.Tsuchida法官(主持CZ保釋聽證會的地方法官)下令的“謹慎而有力”的保釋條件“充分保證了CZ將按要求返回”,而且CZ不存在潛逃風險,因為: (1)CZ的行為反映了他打算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並服從法庭判決; (2)CZ是公眾人物,沒有犯罪史,並承認犯有非暴力、非詐欺罪; (3 )CZ在阿聯酋的公民身分並不等於有潛逃風險; (4)適用的《量刑指南》範圍並非鼓勵逃逸,而是規定了嚴厲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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