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base 執行長抱怨缺乏SEC 的回饋


布萊恩·阿姆斯特朗

在一年半的時間裡,Coinbase 團隊與SEC 代表會面了30 次,但從未得到有關某些資產是否被歸類為證券的問題的答案。交易所首席執行官布萊恩·阿姆斯特朗在接受Decrypt 採訪時表示了這一點。

該公司援引「強有力的法律論點」和第三方專家對網站上列出的加密的意見,並沒有透露具體細節。他補充說,該部門只對比特幣進行了例外處理。

這位高層經理抱怨道,該組織沒有得到澄清,而是在3 月收到了對該平台及其產品(Coinbase Prime、Coinbase錢包和Coinbase Earn 質押服務)的上市程序進行調查的通知。

6月6日,SEC對該公司提起民事訴訟。

該委員會指控該公司以一系列代幣的形式未經註冊發行證券,並非法結合了傳統市場中通常分離的經紀商、交易所和清算機構這三種職能。監管機構也針對Earn 計劃。

6月29日,該交易所在回應訴訟時指責SEC越權。該平台代表援引豪伊測試表示,索賠中列出的資產不是投資合約,因此不能等同於證券。

由於委員會的訴訟,該交易所拒絕改變其商業模式。

阿姆斯壯表示,正是這種「強制執行監管」的環境以及缺乏明確的監管規則促使該組織將業務擴展到美國以外的地區。

Coinbase 執行長表示,美國監管機構將加密貨幣視為正在由哪個機構監管市場的鬥爭中的「跳球」。阿姆斯壯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之間持續的地盤爭奪戰給該行業的所有公司帶來了監管挑戰。

這位高層將這種情況與英國進行了比較,英國的FCA 合併了兩個部門的職能。

「那裡不是問題。我們在國際擴張和投資方面努力的主要目標是監管的明確性,」他強調。

阿姆斯壯表示,在SEC 沒有明確說明的情況下,該公司被迫告上法庭以開創先例。他也表示希望國會支持新法規的通過。 Coinbase執行長回憶說,眾議院目前正在考慮兩項法案。

該公司在6 月表示,多年來一直遵守所有監管要求,並多次尋求有關執行與加密貨幣行業相關的聯邦證券法的直接機構指導。

在另一份文件中,該交易所指控其違反了正當程序權利,並可能違反了該機構的「基本問題」原則。該公司要求提供一個七週的時間表來處理其請願書、監管機構的反對意見以及對其的回應。

讓我們回想一下,10 月份,SEC 代表在該機構針對Coinbase 案件的聽證會上表示,加密貨幣沒有內在價值。

聽證會結束後,法官駁回了該機構的簡易判決請求。該動議是對該平台要求駁回委員會訴訟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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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FORKLOG。版權歸作者Петр Иванов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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