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一幹部參與虛擬貨幣傳銷活動獲刑4年6個月,涉案金額達3,700萬元

據上觀新聞披露,江蘇泰州一幹部被控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涉案金額達3700多萬元,此前一審判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該幹部獲刑4年6個月併處罰金30萬元。據悉江蘇省泰州泰興市幹部趙某參與的MBI集團以投資理財為名,要求參加者每次繳納一定金額的費用,購買該集團相關平台發行的虛擬貨幣「易物幣」(M幣),經鑑定趙某發展下線人數達2 層476人。在二審中,公訴機關認為一審法院的事實認定和刑期並沒有錯誤,建議維持原判,此案二審庭審後並未當庭宣判。根據中國長安網、中國法院網等先前報道,MBI國際集團旗下MFC網路平台以投資理財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人民幣700元至245,000元不等的費用購買其發行的虛擬貨幣「易物幣」(M幣)獲得會員資格。中國長安網報道稱,2012年以來「MFC」在我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會員1000餘萬人,平台內資金流水達1000多億元人民幣。經公共安全部研判,該平台涉嫌傳銷,多家法院在揭露相關案情時,都定義為新型網路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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