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區塊鏈RWA創業困境與風險-Web3法律普及


劉紅林律師和劉正要律師講述了中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指出虛擬貨幣不能具有金融屬性,且不能炒作。文章介紹了RWA(Real World Asset)的概念,以及在中國從事RWA創業面臨的困境和法律風險。作者提出了預防法律風險的建議,包括保證資產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珍珠發行代幣的定性和謹防非法集資和詐騙風險。最後強調中國的監管紅線,提醒RWA創業家遵守規定以避免風險。

作者:劉紅林律師、劉正要律師

01、產業在發展

中國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其實很明確:

這東西TA不是貨幣,最多只能是商品;

上面是商品,就不能有金融屬性,不能炒作。

可以說,把握住這一點紅線,對於在中國境內的區塊鏈創業家來說或許可以規避掉99%的雷霆。

但奈何擦邊發幣一時爽,一直發幣一直爽。所以惦記著透過Token發行的朋友是絡絡不絕且。打著的旗號也是隨著產業的發展與時俱進,前幾年可能是ICO,後面ICO不讓乾了,那就STO,STO涼涼後,新的記述就是RWA。

RWA是指將真實世界的資產(Real World Asset,簡稱RWA)透過區塊鏈技術轉化為可流通的數位代幣,從而實現資產的中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 RWA代幣化的優勢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產流動性、擴大投資者市場、增加資產價值等。其應用包括房地產、金融、藝術品等領域。

從定義上來看,但是RWA是個很有前景、賺錢景的好東西。 ,如果商品出廠後不照使用說明書來用那就有點麻煩了。

02、專案方在做事

說出來大家可能不太信,目力及及,在中國RWA被玩的最好的其實是搞NFT數位藏品創業的朋友,說是RWA創業V1.0一點也為過。

創立人稱賦能,例如你購買方發行的一款NFT數位藏品,對應的就採用某商品/服務項目的兌換權;如果你不想兌換或提貨怎麼辦?可以等現實資產升值透過坐寄售市場轉讓給其他想要的朋友。

理論上來講,這個敘述故事挺有邏輯、嚴謹的,賣貨的多了個銷售場景,買家的朋友還多了囤貨和購買的理由,尤其是那些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會升值的商品,比如說茶葉和白酒。

有朋友可能會說,你說的這個數藏他不是RWA,但我想表達的意思是,形變神不變,這就是個模型參數不同的問題而已。

在這樣一個模型中,一個價格穩定的或緩慢的現實資產,他可能在傳統的市場上是一個穩定的供需關係,很難,因為你將它給幣代化才能帶來價值的飛躍;而一個東西如果定價區間可以很玄乎,比如一個數位藝術品,蘿蔔白菜各有所愛,張三願意出3塊,但李四他就是願意給500,如果能夠讓雙方自由達成,那也不錯,但如果李四屬於市場上拉過價格後接盤的人,那估計就有點危險了。

所以在這兩個場景下的RWA,前期市場很容易買不到賬,因為投資收益太突然;黎明很容易受到傷害,因為金融屬性又太強。

03、RWA創業困局

前段時間曼昆律師團隊收到了一個案件,可以說是活生生的案例。大致情況是這樣的,某公司在海外註冊了一家公司,該公司透過購買和商業合作持有了一些現實資產,如何將資產他們想到的解決辦法就是把這一批資產分割成若干盤,透過NFT的形式在網路上進行銷售。除了宣傳資產的物美價廉價價值吸引外,並告知買家持有該NFT,對應離線資產的收益就是你的分紅。該構想很好,但奈何經濟不景氣,這現實資產的升值不僅沒實現,公司也有點經營不善差點黃了,早期被上車的用戶眼睛看著市場上的NFT 價格要崩盤,當時衝著發家致富的網友的想法就不會乾了,說這是詐騙、說這是非法集資。要聯合起來將專案方給送進去,然後組織起來有紀律地到各地去報案。專案方的朋友就慌得一比,怕哪天就被公安給摁頭。

說實話,這就是我們肉眼可見的在中國搞RWA的現實深度,很多有高學歷、高認知、遇事講道理的創業新很容易在這殘酷萌芽中全身受到傷害。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錯以為自己理解別人的也都理解,不僅使用者能理解,公安也理解。再加上認為將公司在海外註冊、嚴守團隊自身的道德總結,其他的職業市場,自己能做到問心無愧,不用擔心有啥風險,但作為創業者你跟用戶講Web3、講元宇宙、講去中心化,但用戶只顧談到底有沒有賺錢,如果他在你這裡賺錢了,你就是他的帶頭大哥或小甜甜,如果他不小心在市場上做了接盤俠,那你就是他眼中可誅的牛夫人。

我們有理由相信,很多做RWA的朋友,攤的初心確實是為了盤活資產促進投資造福用戶,但奈何現實情況就是這種般的啪啪打臉。如何讓自己的RWA專案能夠清除淤泥而不染,如何讓自己的創業專案涉及法律的風險低一些。這些都是除了市場經營風險之外,各位惦記著RWA的朋友們所要考慮的。

04、如何預防法律風險?

身為RWA的創業者,如果你的市場開拓面向中國內地。那麼至少在以下三個方面大家都需要注意:

(1)保證資產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無論發不發幣,出來經商首先不能騙人。 RWA代幣化的前提是確保所涉及的資產是合法的,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同時,也要確保所涉及的資產是真實的,不存在欺詐或隱匿的行為。無論你定是房子這樣的大額不動產,還是一個純電商邏輯走量的小商品。上有刑法下有消費者保護法,這都得遵守,所以對於數位代來說幣項確定的實際資產一定要進行一定的盡職調查和審計、與相關方採買協議規定的物品的保質保真和售後等事項,這些都是基礎的合規工作量證明。

(2)珍珠發行代幣的定性。

這是合規的重中之重。將資產上鍊發行為Token,無論是NFT還是數位藏品,稱呼不重要,重要的是RWA之後的這些數位代幣到底屬於什麼性質?是商品、貨幣、證券還是其他?這將直接影響發行行為的定性。中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是比較明確的,即禁止任何形式的替代貨幣發行和流通活動。因此,創業者在進行RWA代幣化時,要避免將代幣定位為貨幣或替代品;如果RWA代幣化涉及到發行股權、債權、基金捐贈等能夠讓投資者反映享有權利或索取權利的憑證,那麼就可能構成證券;如果RWA代幣化涉及到交易標準化約定,並約定未來某個特定時間交割實體資產或履行現金結算,那麼就可能構成期貨。這些顯然都是中國的金融監理紅線。請一定要遠離。

(三)謹防高頻豬肉風險。

幣圈的朋友都應該熟悉並遠離的兩個法則: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非法集資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默認批准自訂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承諾支付利息或以其他方式返還本息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詐騙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的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因此,如果RWA代幣化涉及到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則默認批准自定義自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承諾支付利息或者以其他方式返還本息的行為,或者涉及到以非法佔有目的為,使用虛構的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那麼就可能構成非法集資或詐騙,從而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所以如果RWA代幣化涉及到歪曲宣傳實體資產的價值、收益或風險,或者隱匿實體資產的權屬、質押或糾紛等情況,從而誘導他人購買或投資RWA代幣,那麼構成非法集資或詐騙的風險就極高。

05、結語

RWA代幣化把真實世界的資產變成數位代幣,聽起來是個挺美的想法,可實際操作起來,多少有些一言難盡。對於在中國搞區塊鏈RWA創業的朋友來說,確保資產的合法真實是基礎,搞清代幣性質是重點,防範刑事風險是總結。說到底,中國對虛擬貨幣和區塊鏈的規矩就是比重大紅線:不認你是貨幣,只當你是商品;既然是商品,別想著玩金融花樣。這條規則又直接出現,區塊鏈創業家只要不踩線,基本上就能平安致富。

資訊來源:0x資訊編譯自網際網路。版權歸作者曼昆區塊鏈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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