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aily星球日報訊Bankless聯合創始人Ryan Sean Adams在X平台發文表示收到了來自加州金融保護和創新部(DFPI)的官方信件,該信件指出其在加州註冊的“Bankless, LLC”公司名稱中“ bank」一詞違反了加州金融法典第562條,即未經專員授權從事銀行業務的個人或商業組織不得在名稱中使用「bank」、「banker」或「banking」等字眼。此外,加州公司法典第17701.08(e)條禁止在加州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中使用「bank」、「trust」或「trustee」等字眼。因此,Bankless, LLC未經授權不可使用「bank」一詞,DFPI要求其修改公司名稱(或更改公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