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消息,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針對X-SPOT GLOBAL LIMITED(原告)與Huobi Global Limited(被告)之間的智慧財產權訴訟作出重要裁決。原告X-SPOT GLOBAL LIMITED成功申請了一項針對被告的臨時禁令,以阻止後者訴訟審訊期間在香港使用“火幣”或“火幣”商標或任何混淆類似的名稱或標誌。該案件涉及的核心是原告所持有的商標權。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原告的商標權應受到保護,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對原告商標權的侵犯。 2023年6月,李林控制的X-Spot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起訴火必(Huobi Global Limited)商標侵權。起訴書稱,X-Spot有限公司一直保留對「火幣」商標的專有權,火必(Huobi Global Limited)在未經X-Spot授權的情況下一直在使用該商標。當原股東將其火幣全球站的股份轉讓給百域資本(About Capital Management)時,他們明確同意保留「火幣」商標的專有權,並確保這些權利不會轉讓給買方或火必,雙方股權轉讓及資產交割協議明文規定,禁止買方使用「火幣」商標及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