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對加密貨幣資產監管的態度轉變,是否成為加密貨幣資產的敵人?


IMF對加密貨幣逐漸形成了監管態度。首先,2013年IMF首次發布了虛擬貨幣的報告,並在2015年進一步發布了新的報告,對數位貨幣的概念進行了進一步的擴展和深化。 2016年IMF發布了關於虛擬貨幣的論文,並在2017年和2019年分別發布了關於金融科技和金融服務的報告,以及加密貨幣資產的新文章。隨著加密貨幣資產產業的逐步復甦,IMF在2023年發布了一系列研究報告,針對加密的監管政策和稅收等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在這個過程中,IMF的態度逐漸從初步關注和評估,到對加密貨幣資產創新的關注與信心,再到「寒冬」後的嚴格監管的具體化與全球化。同時,IMF強調數位貨幣對金融體系的穩定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深度|作者| 稅務DAO

近來,加密貨幣資產及其底層技術區塊鏈在全球範圍內引起了廣泛關注,不僅為傳統金融市場帶來了挑戰,也為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帶來了監管問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 )作為全球金融領域的權威組織,一直關注金融科技的發展及其對全球金融體系的影響。其與加密貨幣資產的關係極為複雜:一方面IMF作為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產物,可以透過有條件的經濟援助「影響」受援助國的經濟政策甚至經濟制度,部分發展中國家有時感到「受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裁決和新自由主義教條的支持”,並試圖通過使用加密貨幣替代基準貨幣來“支持國際貨幣”另外加密貨幣資產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經濟實力較弱的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穩定,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監理態度。在此背景下,IMF對加密貨幣資產的監管具有重要意義特殊意義並逐漸成為產業外部關注的焦點論文。本文將以本文為切入點,對IMF的加密貨幣資產監管文件的轉變進行回顧,探討加密貨幣資產「後寒冬時代」監管的發展。

一、初步關注與評估

2013年IMF首次發布了關於虛擬貨幣的報告,對虛擬貨幣的概念、特徵、潛在風險及監管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報告將虛擬貨幣定義為:「一種數位化的資產,採用加密貨幣技術進行安全保護,並利用點對點網路進行交易。」並進一步指出,虛擬貨幣不依賴任何中央機構進行發行和監管,而是透過電腦網路的共識機制進行發行與驗證。這種去中心化的特性使得虛擬貨幣報告分析了虛擬貨幣對金融穩定、貨幣政策、金融創新等方面的影響,也討論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監管挑戰。由於虛擬貨幣的普及和快速發展,監管機構需要迅速採取措施來監管這個市場。然而,虛擬貨幣的邊界性質和去中心化性質使得監管變得困難。各地應根據虛擬貨幣的特性和風險,制定相應的監管政策。包括對虛擬貨幣的發行、交易和儲存進行監管,以防止其被用於洗錢和最大化融資等非法活動。同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也鼓勵各方在製定監管政策時,要考慮虛擬貨幣的創新和潛力的正面影響。

IMF首次在《金融穩定報告》中專門設立一章,討論加密貨幣資產對金融穩定的影響。報告指出,雖然加密貨幣資產市場規模相對較小,但它們可能對金融穩定的產生,尤其是當金融市場出現風險時。政策制定者應關注加密貨幣資產市場的風險,並採取適當的政策和監管措施,確保市場的穩定發展。

隨著加密貨幣資產的發展,IMF在2015年進一步發布了新的報告,對虛擬貨幣的概念進行了進一步的擴展和深化。指出IMF數位貨幣是一種「以數位形式存在的資產,可以作為支付手段」並且,IMF將數位貨幣分為三類:一是央行數位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ies,CBDCs),二是穩定幣( Stablecoins),三是其他加密貨幣資產(Other Crypto-Assets,報告對這三類數位貨幣的影響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由於加密貨幣不是由政府或中央銀行發行的,因此它們不受傳統貨幣政策的約束。報告指出如果加密貨幣被廣泛採用,它們可能會影響貨幣供應的措施和貨幣政策實施的有效性。此外,加密貨幣可能會對金融穩定產生影響,因為它們可能被用於非法活動,例如洗錢和恐怖分子融資。

二、對加密貨幣資產創新的關注與信心

在這個階段,IMF發布了相關報告和文章,重點關注了加密貨幣資產領域的創新。 IMF總裁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則對關注加密貨幣資產的發展展現了極大的信心:“我認為採用數位貨幣將符合金融機構的利益”,“如果五年後許多現有金融機構沒有採用這些工具,我會感到非常驚訝。”

2016年,IMF發表了一篇關於虛擬貨幣的論文,對虛擬貨幣進行了戲劇的分析,將虛擬貨幣與其他數位貨幣區分開來,並首次指出虛擬貨幣不符合貨幣的法律概念。因為貨幣的法律概念概念與建立法律架構的主權有關,該框架規定了貨幣的發行、規範了貨幣體系。論文還從職能的角度指出,確定於價格變動、缺乏基準貨幣地位而被有限接受以及缺乏證據表明它們是一個獨立的記賬本,虛擬貨幣無法履行與貨幣相關的職能。此外,該論文還區分了記帳本系統和中心化支付系統,並指出從長期來看,記帳本有能力透過降低成本和深化金融抑制性來徹底改變金融部門。

2017年IMF發布了關於金融科技產業發展的報告,特別關注了快速成長的有效跨境支付產業,並就如何監管全球存款技術和使用該技術的數位貨幣提出了建議報告。技術上可能需要司法管轄區外匯以及合約權利和義務的規則。 」並建議採取更嚴格的了解客戶資訊標準和監管標準,從而修改阻止洗錢、逃稅和搶注融資。

2018年IMF發布了一篇名為《解決加密貨幣世界的黑暗面》的文章,文章指出,可以像對傳統金融部門所做的那樣,首先關注確保加密貨幣世界金融誠信和保護消費者的政策。 IMF首次明確指出由於加密貨幣資產沒有國界,沒有一個國家有能力獨自應對挑戰,因此監管框架也是全球性的。放棄加密貨幣資產是不明智的,必須支持它們的潛力,透過共同努力並利用技術造福公共利益,但也認識到它們的風險,確保它們永遠不會成為非法活動的避風港或金融脆弱性的根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在這項努力中發揮自己的作用,憑藉近乎普遍的海關資格和專業知識(包括在打擊金錢和擴大融資方面的專業知識),成為幫助不斷發展的加密貨幣資產領域找到答案的論壇。

2019年,IMF發布了名為《數位貨幣的興起》的文章,分析了加密貨幣資產公司如何與大型銀行和信用卡公司競爭。文章肯定具有便利性、通用性、互補性、交易成本低、信任和網路效應等優勢下數位貨幣可能蓬勃發展。同時強調了廣泛採用後出現的監管,以及與可能數位貨幣相關的風險:可能產生新的壟斷、對貨幣的威脅、對消費者保護和金融穩定的擔憂與助長非法活動的風險等。尤其是在通貨膨脹率高且機構薄弱的國家,加密貨幣資產將會出現吸引力。文章也指出,當資產去中心化技術和利害關係人支撐時,加密貨幣交易等虛擬資產服務嚴重(VASP)很難在各個司法轄區的反洗錢(AML)和打擊信貸(CFT)法規中避免分佈。文章也提供了解決方案:為了防止形成壟斷並保護貨幣政策上,中央銀行可以在為穩定幣發行者提供中央儲備金方面發揮作用,也可以考慮發行自己的數位貨幣。同時,中央銀行可以在監管的條件下領取許可證,並根據了解你的客戶(KYC) )、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法規要求服務業負責客戶篩選、交易監控和報告可疑活動,還可以為數字貨幣包和客戶資料的安全制定行業標準。

三、「寒冬」後的嚴格:監管的具體化與全球化

隨著加密貨幣資產產業“畏寒冬”,IMF的態度也更加堅定。 2021年IMF發布了名為《公共和私人數位貨幣的崛起:繼續履行IMF使命的策略》的文章文章,肯定了數位貨幣帶來的快捷、敏捷、效率和限制等優勢,考慮到其帶來的廣泛而深刻的影響,為了提高收益和管理風險,政策制定者需要加快步伐:首先,數位貨幣必須保持值得信賴,它們必須保護消費其次,必須透過提出設計的公私夥伴關係、銀行角色的平穩過渡和公平競爭來保護國內經濟和金融穩定,數位貨幣的設計方案支持氣候持續和有效的財政政策;再次,國際貨幣體系應保持穩定和高效,必須設計、監管和提供數位貨幣,以便各國保持對貨幣政策、金融狀況、資本帳開放和外匯制度的控制,支付系統必須高度自動化,必須適用於所有國家的考慮,而不是支離破碎,且需要避免數位落差;最後,必須將儲備貨幣配置和支持進政策制定。

IMF強調,數位能力欠發達的低收入國家和新興市場發展中國家將需要在與這些國家相關的宏觀關鍵領域獲得及時的建議和能力發展援助。 IMF現階段將更加關注分析框架的製定限制以及貨運監督和能力的發展,並在雙邊監督中重點或該問題的覆蓋範圍。

同年,IMF在全球金融穩定報告中表示,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採用加密貨幣資產和穩定幣可能對這些國家的宏觀經濟和金融穩定構成挑戰。儘管風險“目前已控制”,但監管機構仍需監控加密貨幣並對其進行控制。 IMF認為面臨駭客攻擊風險的領域是代幣“發行和分配缺乏透明度”,以及營運風險,包括極端波動期間的中斷。

在一系列報告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承認加密貨幣資產處於金融體系的邊緣,並指出「由於加密貨幣相對不再具有波動性和估值,它們急劇增強的連動可能很快就會對金融穩定構成風險”專家進一步呼籲建立一個協調一致的全球監管框架,“以指導國家監管和監督,並增強加密貨幣生態系統帶來的金融穩定風險。”

2022年1月,IMF要求薩爾瓦多放棄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的政策,5月以延長貸款的條件向阿根廷施壓,要求其加密貨幣資產的交易。此外也警告馬紹爾群島,承認限制數位貨幣為法定貨幣可能「增加宏觀經濟和金融穩定以及金融誠信的風險」。這一系列嚴格且悲觀的行動讓人們認識到這個為約190個國家提供服務的新興機構可能對加密貨幣有更微妙的看法。 ProChain Capital總裁兼聯合創始人聲稱“我確實相信IMF是加密的頑敵”,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是由非國家實體「發行」和無國界的,「加密貨幣可能有潛在的來源,這可能大大減少對國際金融機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需求」。

但在9月發布的《監管加密貨幣》報告中,IMF似乎對非政府數位貨幣的存在甚至分歧沒有任何異議。事實上,它呼籲建立加密的“全球監管框架”,以便為市場帶來秩序,“並為繼續有用的創新提供安全的空間”。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馬紹爾群島和薩爾瓦多的意見涉及國家政府在其記帳單位貨幣已經建立的情況下仍然採用加密貨幣作為法定貨幣。而這些負面意見主要中心化在將財政馬車捆綁在加密貨幣上所造成的宏觀經濟影響。從制度上講,「IMF確實對加密貨幣持懷疑態度,並且對薩爾瓦多進行了嚴重打擊,」大西洋理事會地緣經濟中心高級主任喬什利普斯基認為,但這是因為該組織擔心該國經濟的金融脆弱性:如果薩爾瓦多不履行其國際債務預算義務,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不得不救助他們」。

考慮到貨幣廣義來說像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這樣的非政府組織的使命是支持全球金融穩定和刺激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成長,對去中心化可能自然存在的一種緊張關係。因為去中心化貨幣往往是不穩定的、難以控制的金融工具,沒有錯誤的地址,甚至沒有可識別的負責人。正如學者所指出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被要求處理「被腐敗、無能的領導和虛幻的貨幣所困擾」的經濟體,因此,它真的「沒有動力再增加一種『無發行人』的貨幣」。不過,IMF不能忽視現實,那就是未來將充滿加密貨幣。

2023年IMF發布了一系列研究報告,TaxDAO已對其中主要的研究報告進行了編譯(點擊文中連結可跳轉)。 IMF於2月發布《加密貨幣資產有效要素政策》,交互了「相同活動、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原則,制定了一個包含九項政策原則的框架,以期解決宏觀金融、法律和監管以及國際協調問題。在4月發布的《全球金融穩定報告》中,在FTX等加密貨幣公司倒閉矽谷以及等加密貨幣匯率銀行倒閉後,IMF再次呼籲“全面、一致和充分的監管”,並表示表示對加密貨幣資產生態系統中實體的監管實施「嚴格的審慎要求」。7月IMF發布關於加密貨幣稅收的工作論文,指出了目前的稅收制度可以適應加密貨幣資產的連貫性、噪音性和有效性,因為它們在構建時並沒有考慮到加密貨幣資產。此外,它們還需要持續快速而在複雜的創新背景下,在有限信息的基礎上實現這一點,在確保稅收效率、公平和收入的核心目標與扼殺創新的風險之間同時取得平衡。9月IMF與FSB發布了關於加密貨幣資產的聯合報告,報告指出了加密貨幣可能對宏觀經濟和金融穩定帶來的風險,並提出了政策建議路線圖。

隨著加密貨幣資產產業的逐步復甦,各國接連建立加密貨幣資產的監管政策,IMF憑藉其成員的普遍性、組織性的專業性,在引領各國建立監管政策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但面對世界各國經濟發展水平鴻溝、監管態度和能力的差異,在嚴格的態度和謀求下發揮監管領導的遠大目標之間尋求平衡作用,對IMF表態將是一個重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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