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法律普及丨NFT數位藏品維權風雲,哪些行為需小心?


數位藏品產業經歷了一年多的起伏,各大平台都在探索自身的定位和玩法。然而,無論產業發展如何,數位藏品平台方和用戶間的關係似乎始終停留在去年的產業低谷中,雙方信任基礎脆弱。維權不合理應避免。使用者維權時要避免盲目跟風、缺乏法律意識、過度前瞻。針對使用者正當維權應避免踩坑,要注意合理維權動機、合法權益手段、充分維權依據。不理性維權存在法律風險,如侮辱、捏造事實、聚眾鬧事。平台應全面了解情況並採取多元手段化解危機。最終,法律框架內是維護權益的最佳方式。希望提醒使用者和平台理性維權,並注意避免違法行為。

數位藏品產業沉浮一年多,各大平台都在紛紛探索自身的平台定位和主要玩法。然而,無論產業發展趨勢如何,數位藏品產業平台方和使用者方的關係,卻似乎始終停留在去年的產業寒冬期間,雙方信任基礎極為脆弱。一言不合,維權走起。

數位藏品產業眾多玩法、活動的監管紅線尚不甚明朗,產業的正向發展值得每一方的努力。對於某些存在不法行為、破壞產業生態的數藏平台,用戶維權過程也必定是規範產業但在維權過程中,還是要理性維權,把握好方向與分寸,從而切實有效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也避免因此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因此,這篇文章就來聊一聊,平台使用者正當維權時避免踩的坑,以及平台管理員如何應對不理性維權。

01正當維權與不理性維權的區別

判斷是否屬於正當維權,可以從以下3個主要面向來考慮:

維權的動機是否合理

維權動機,可見維權的目的是否背離了雙方的真實糾葛,是為了維護自身權益,還是純粹為了誹謗而指控,例如食品業的職業打假人。

維權的手段是否合法

維權的手段應是在不影響對方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進行,切不可編造理由、偽造證據、提供涉案資訊等形式進行非法維權。

維權的符合是否充分

維權依據,是指權利的產生是否有可依,權利的範圍是否依據必要相當。提出的辯護是否有一定的事實基礎或法律依據,還是妄想、編造的一些辯護,例如「封口費」等。

02正當維權避免踩坑的要點

只要使用者維權的手段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不違反法律法規,也不失為維護權益的有效。簡單來說,目前數位藏品產業的維權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投訴舉報類、私下協商溝通類、進行民事起訴、提起刑事告訴等。

手段和途徑途徑,選擇哪一種方式,更能達到預期效果,實際彌補個人損失,則需要結合平台經營細節綜合考量。但維權過程中要避免踩踏以下這些坑。

盲目跟風

在數藏產業,一個用戶同時玩兒的好幾個平台並不罕見,用戶也深度連接各個平台的圈圈繞繞。而這些平台的玩法、套路,細究起來,也都是大同小異,不外乎置換、合成、抽獎、拉新等。而且,還有一些數位藏品平台已經被刑事立案,給用戶的維權之路提供了強心劑。

產業需求下還催發了維權熟戶,專業戶們手持門熟路的三板斧:一旦虧錢,就是平台宣傳宣傳、集資詐騙、老鼠倉。但每個平台的成立背景、營運細節、IP宣發等都有所不同。

平台被立案的成功案例,並不代表,這些資料能夠完全照搬遷套用。有時,用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平台實際情況,一味的強調“詐騙、老鼠倉、傳銷(內置常用CX)”,各個看三陣密集、一擊致命,各個都落不到點上,反而模糊了相關部門的調查重點,也阻礙了調查辦理進度。

缺乏法律意識

權益的第一步,首先要明確權益受到侵害的基本事實,出現存在目標行為的基本判斷後,結合想要達到的維權目的,確定需要採取的示威方式。例如,給稅務局詐騙、CX的線索,顯然行不通。

其次,要根據雙方矛盾的相關情況,收集並保留相關證據。無論採取強制維權方式,都需要有資料佐證自己的。重啟沒有證據的維權活動往往難以讓人信服,甚至可能導致個人自身權益受到影響損。

過度前瞻性

部分數藏用戶,為了引起平台方的重視,在維權過程中採取一些激進的激進手段,這種行為往往會導致事態升級,徹底打碎雙方本可能存在的協商和解決談判基礎。

另外,還有部分用戶以「帶頭維權」要挾平台方,以確保超出實際狀況的賠償。用戶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以公佈相關內容、帶頭維權等方式,對平台方造成心理強制,前置取得不應當取得的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涉嫌敲詐勒索罪。

03不理性維權的法律風險

數位藏品維權往往是群體性事件,在一個維權的出現後,通常會在短期內迅速聚集起維權群,聚集起上百號維權用戶也不在話下。這幾十個維權用戶的組成也相當複雜,有帶頭主攻的,有打輔助的,更多的是持觀望態度,等積極的那一撥人取得預期進展後,再加入的。

維權路漫漫,為了調動其他用戶的積極性,部分人員可能會採取人肉曝光、人身攻擊、侮辱謾罵、捏造平台相關、聚眾鬧事等不理性的方式進行維權,既影響了數位藏品平台的正常經營,也可能對平台主要人員的身體和生活帶來嚴重的困擾。以下對常見的近期近期行為與因應措施簡要分析:

侮辱侮辱謾罵的法律

公司及主體人員均依法享有名譽權,且不受任何人侵犯。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犯他人的名譽權。如遇用戶謾罵侮辱公司人員、進行商業誹謗的,平台方可依據《民法典》之規定,要求當事人承擔停止行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此外,侮辱、誹謗公司人員的行為,也可以涉嫌違反《中華人民法典》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實施拘留、罰款等處罰。

捏造事實的法律風險

產業中,還有部分用戶已經不再考慮補償損失,這些行為就是為了把平台老闆「送去吃國家飯,帶銀手鐲」的情況。他們往往和平台方積怨已久、矛盾深重,但孤掌難鳴,所以虛構、捏造一些子虛烏有的平臺情況,來聚集維權用戶,並以這些缺乏查證、沒有依據的材料為基礎,號召大家聯合報案。

這種行為,輕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實施盜竊行為糾纏傷害他人,故意使他人受到刑事責任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處罰;重則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的詐欺罪,既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利,也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聚眾鬧事的法律風險

另外,由於政策考量、產業慣性等原因,大部分數位藏品平台方都選擇了海南作為註冊辦公地址。

由於依賴公司基本工商資訊的公開透明,多個資料藏用戶有組織地聚集到平台辦公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的嚴重混亂;或者情緒過激下毀壞財物,則爆發肢體衝突。有可能構成尋薦滋事,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如果行為情節嚴重或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還可能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規定的尋覓滋事罪。

數藏平台該如何因應?

數位藏品平台方在處理維權粉絲時,應擺正心態,積極,採用多元手段,化解危機。

首先,平台方需要對爆發維權的導火線、維權用戶的規模、維權用戶的訴求和理由、維權用戶已採取的措施等方面,有全面的了解。

其次,在全面了解情況、多管道獲取資訊的基礎上,針對維權事件進行內部的自查自糾,和整體的研判梳理,確定平台方是否存在潛在風險點、風險大小,首先分析現有風險的對於已經受到相關部門調查的平台,切不可心臟病地不予處理,或者草草糊塗了事,更不可為了答疑調查,虛構平臺情況。

另外,立足數位藏品產業的平台方,也應隨時關注產業動態,珍珠開展容易激發用戶情緒的經營行為,關注其他平台已經明顯有極高的行為經營行為,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平台方也應建立自身的緊急事件計畫處置工作,事先制定好異況的處理流程和對接人員,避免機制擺爛,激化矛盾。

最後,對於不理性的維權行為,平台方可以考慮剛柔並濟的方式,了解用戶不理性的維權、正當的維權管道和當前行為的法律後果,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風險等。必要時,可以向其發送律師建議函或目標告知函;同時,平台方有專人負責收集、固定相關目標證據材料,以便在事態惡化時,依據證據,採取民事訴訟、行政投訴、刑事控告等方式維護平台權益,穩定公共秩序。

04曼昆律師建議

總而言之,無論是平台方或使用者方,在合法的框架內,才是最好地維護權益的方式。

這篇文章,希望能提醒各位數位藏品用戶,如果你的權益受到侵害,請理性維權,可報警、可起訴,節日的地方可查法條、可詢問律師,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同時也對各數位藏品平台的好友提個醒:如果用戶在維權過程中,存在類似涉嫌違法的「玩火」行為,溝通不暢,也可直接報警。

資訊來源:0x資訊編譯自網際網路。版權歸作者曼昆區塊鏈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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