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2月22日消息,香港證監會和香港金管局今日更新《有關中介人的虛擬資產相關活動聯合通函》,通函稱,隨著證監會已認可虛擬資產期貨ETF,並準備好接受包括虛擬資產現貨交易所買賣基金(虛擬資產現貨ETF)在內的其他涉及虛擬資產的基金的認可申請,兩家監管機構遂因應上述的最新市場發展對相關政策作出更新。更新內容清楚列明中介人在分銷虛擬資產相關產品時應適用的規定,以及載列中介人在分銷獲得證監會認可的虛擬資產基金5時應達到的操守標準。
此外,香港證監會也發布了《關於證監會認可基金投資虛擬資產的通函》,規定基金必須「直接投資於香港公眾可在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ATP)上交易的同一現貨虛擬資產代幣」。此類ETF進行的加密貨幣交易應透過證監會許可的加密貨幣平台或授權金融機構進行,基金的受託人或託管人只能將其加密貨幣託管職能委託給證監會許可的VATP或符合金管局頒布的加密貨幣託管標準的機構,證監會認可的現貨加密貨幣ETF允許以實物和現金方式認購和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