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利用虛擬貨幣為媒介進行非法買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Odaily星球日報訊近日,最高檢、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8件懲治涉外匯違法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表示,這次發布的案例主要針對跨境對敲型非法買賣外匯案件。跨境對敲型非法買賣外匯是當前非法買賣外匯的典型表現之一,此類案件中,人民幣和外幣一般不進行物理上的跨境流轉,表面上看資金在境內外單向循環,實質上屬於變相買賣外匯行為,擾亂了外匯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針對典型案例中出現了利用虛擬貨幣為媒介開展非法買賣外匯的案件,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指出,在我國,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其表示,目前越來越多的非法買賣外匯犯罪透過虛擬貨幣交易兌換實施。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以虛擬貨幣為交易媒介間接實現外匯與人民幣的貨幣價值轉換,係非法買賣外匯行為鏈上的重要環節,應予依法懲治。對涉虛擬貨幣交易相關犯罪事實進行引導取證、審查判斷,需熟悉虛擬貨幣交易相關技術特徵,以利於提升辦案質效。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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