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推動加密貨幣資產合法化以對抗金融制裁


俄羅斯是全球第三大比特幣「挖礦」國家,政府數據顯示,約1.44億人口中有1,200萬個加密貨幣帳戶和價值約2兆盧布的加密資產。文章分析了俄羅斯一般和加密稅法,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另外,針對加密礦企的關稅政策和俄羅斯對加密資產的監管流程進行了討論。文章介紹俄羅斯的數位資產監管政策的變化,包括加密資產徵稅方式和加密礦企涉關稅政策。最後,總結了俄羅斯政府對數位資產的監管流程的發展。

深度|作者| 稅務DAO

俄羅斯是全球第三大比特幣「挖礦」國家,其加密貨幣的使用普及率最高。根據政府數據,俄羅斯約1.44億人口中,擁有超過1,200萬個加密貨幣帳戶和價值約2兆盧布(約267億美元)的加密資產。受國際局勢影響,俄羅斯政府迫切關注加密貨幣領域,並加強了在建立加密貨幣基礎設施方面的力度。本文分析了俄羅斯的一般和加密稅制,加密礦企所涉關稅政策,以及國際局勢下俄羅斯對加密資產的監管轉變歷程。

1.俄羅斯基本稅制

1.1 俄羅斯一般稅制概述

俄羅斯稅法體係由《俄羅斯聯邦稅法典》(簡稱《稅法典》)及其他依據其本國的法規所組成。根據《稅法典》,俄羅斯稅收是根據俄羅斯聯邦、聯邦主體(也譯為「地區」)和地方聯邦稅費依照《稅法典》和聯邦主體法律確定,聯邦主體稅依照《稅法典》和聯邦主體法律確定,地方稅是依照《稅法典》和地方政府的法規來決定。聯邦主體立法和地方立法可根據《稅法典》規定確定聯邦主體和地方的稅收減免、確定範圍內特定範圍內的稅收、納稅程序和徵收時間等。因此,在俄羅斯不同地區徵稅人的稅負不同。

俄羅斯聯邦稅務局屬於俄羅斯聯邦政府,是俄羅斯徵收稅收徵管的主要部門,履行監督稅法的執行情況、稅款以及國家徵稅的費用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準確、足額、及時繳納等義務。

1.2 三級徵稅體系

根據《稅法典》和聯邦法律的規定,聯邦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礦產資源開採稅、水資源使用稅、開採碳氫化合物額外所得稅、野生動物和水生生物資源使用費、政府性收費、社會保險費共10項稅費。另外,還有一定的課稅權。

聯邦主體稅在相應的聯邦主體範圍內徵收,包括企業財產稅、博彩稅和交通運輸稅3個稅。地方稅費在相應的市、州徵收,主要包括土地稅、個人財產稅(房產稅) )、交易費3項稅費。

1.3 基本製度

1.3.1 個人所得稅

將俄羅斯個人納稅人分為兩類,一類是納稅人即俄羅斯常住居民個人,另一類是非納稅人即從俄羅斯境內取得收入的非俄羅斯常住居民個人。

(一)納稅人稅收制度

俄羅斯常住居民是指俄羅斯公民和外國公民或無國籍人士,在任何連續12個月在俄羅斯聯邦居住至少183天。其中出境旅行、少於6個月的短期出境治療或培訓以及因用工合約或其他責任到境外工作或提供服務等情況不中止居住時間的計算。依照累進成長率,年收入超過500萬盧布的部分的居民個人適用15%的成長率,年收入未超過500萬盧布的部分居民個人納稅個人所得稅適用13%的成長率。

居民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的收入範圍包括四部分,一是受僱所得的薪金、當地形式的津貼和所得稅收入;二是營業收入和專業收入;三是投資收入(稅收和利息);四是資本收益(如股份和證券收益)。除特殊情況外,所有類型的收入均適用13%的個人股息成長率。特殊情況分為兩種,一是在2007年1月1日前發放的抵押債券的利息的增長率為9%;二是特定類型的非僱傭收入的增長率為35%。

(二)非納稅義務人稅收制度

俄羅斯非居民個人納稅人是指連續12個月境內俄羅斯聯邦居住不滿183天,但有來自俄羅斯境內應稅所得的人自然,其中境外旅行、不到6個月的短期境外治療或培訓以及因以工合約或其他責任到境外工作或提供服務等情況,不中止居住時間的計算。非納稅人的徵稅範圍屬於納稅人徵稅的範圍,但僅根據非納稅人來自中國境內所得徵稅。

居民非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稅率分為四種情況。情況一是指高素質專家身份的外籍僱員在俄羅斯受僱收入,以及終止簽證表格停留在俄羅斯的非居民外籍人員並利用特殊情況許可證從事為個人、家庭和類似需求工作的個人在俄羅斯受補貼收入的成長率,為13%。情況二是指非居民個人從俄羅斯公司收到的補貼收入的成長率,為15%。情況三是指這種情況一類的非居民個人來自俄羅斯的收入增幅,為30%。情況四是指特定類型的非僱用收入的增幅為35%。

1.3.2 企業所得稅

俄羅斯企業所得稅由所有取得應納稅所得額的法人單位繳納課稅年度罰款。俄羅斯企業所得稅(中俄稅收稅翻譯為「團體企業所得稅」)的利潤是按照稅法統計的所得稅下降法規定的可納稅的所得稅支出費用計算的餘額,與我國企業所得稅中的收入統計原則基本一致。企業所得稅的稅收成長率為20%。 2017年至2020年期間,企業所得稅稅收收入的3%支付給聯邦政府預算,17%支付給予聯邦主體預算(2017年前為2%,18%)。各聯邦主體有權透過立法的形式針對特定納稅人實施優惠稅率,優惠稅率最低不得低於12.5%。俄羅斯企業所得稅的課稅主體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一)居民企業

俄羅斯居民企業是指在俄羅斯註冊和實際管理機構在俄羅斯的公司。對俄羅斯居民企業,徵稅對像是根據《稅法典》第25章所列費用後的收入減少的利潤。企業應納稅的期間為一個公曆年。居民企業納稅人需每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款,但在滿足一定條件時可按季度預繳。

(2)非居民企業

俄羅斯非居民企業是指透過常駐機構在俄羅斯開展活動或從俄羅斯獲得收入的外國公司。對於俄羅斯非居民企業,企業徵稅對像是歸屬於該常駐機構的收入根據《稅法典》減少第二十五章所列費用後的利潤。透過常設機構在俄羅斯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企業歸屬於常設機構的企業所得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和稅收管理與居民企業類似;與常設機構無關的來自俄羅斯境內所取得的成果來自地扣代扣稅企業的所得稅。

1.3.3 變異

俄羅斯實行的猶太人是消費型猶太人,適用原則即稅收基於商品和服務的最終消費地點,該制度將國民經濟的所有行業都納入猶太人的消費範圍,意味著在俄羅斯境內銷售或提供貨物、勞務和服務的收入均需徵收增值稅,但對於在俄羅斯境外使用的出口貨物或服務西藏的增值稅。增值稅的稅基為應稅銷售額,依銷售商品(勞務、服務) 2019年1月起,增值稅稅率為0、10%及20%三檔(2019年1月1日此前的稅率為0 %、10) %和18%三檔),實踐中執行的梯度增長率、標準增長率、低於標準的增長率、結算增長率和東方梯度5種。結算成長率是從基本成長率衍生出來的,根據基本成長率倒推出含增值稅的收入為稅基的稅率,如20%的關稅浮動率為16.67%。滯納金、違反供貨合約規定義務的違約金的徵稅。

1.3.4 關稅

俄羅斯進口關稅一般從價徵收,但服裝、鞋帽、箱包、塑膠製品、唱片、錄影帶、部分家用電器等約10%的進口商品仍從量稅或複合稅徵收。分為0%、5%、10%、15%及20%五檔,平均轉速約12.4%。

俄羅斯《海關稅則》規定,從享有最惠國待遇國家進口的貨物,俄羅斯將執行最惠國關稅稅率。從其他國家進口的貨物,依照最惠國關稅的倍增關稅。同時,俄羅斯也對普惠制對從與俄羅斯簽有自由貿易協定的獨聯體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進口的貨物免徵關稅,對於從享受普惠制待遇國家進口的貨物按最惠國關稅的75 %徵收關稅。

在進口方面,自1993年以來,俄羅斯貿易管理制度已逐步放寬了進口貨物的限制。目前,除少數部分商品需要進口許可證、國家註冊、尚有認證和衛生防疫鑑定外,其餘商品亟需自由進口。在出口限制方面,俄羅斯實施了出口,主要包括部分原料及資源型產品。限制出口措施主要包括禁止出口、出口損耗、出口許可證、出口關稅等方式。

2.俄羅斯加密稅制

俄羅斯對數位資產的監管政策在不同時間段發生了變化,從最初2007年的強化監管的提議,到後來的徵稅政策和數位貨幣法案的修訂,經過多次修改措施,俄羅斯政府試圖找到一種在監管、稅收和市場保護之間的平衡。近年來,作為世界第三個大比特幣「挖礦」國家,俄羅斯正在嘗試提供更完善的法規監管加密資產產業的快速發展。

2.1 俄羅斯加密資產課稅方式

與其他國家相比,俄羅斯的加密資產稅收制度相對簡單,與加密貨幣的稅收主要從兩個來源相關,即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和服務巨頭等法人實體的徵稅以及對加密貨幣的投資其中,對於加密貨幣交易所和服務巨頭,透過開放加密貨幣獲得的收入計入企業所得稅,俄羅斯國內公司適用稅率為13%,國外公司適用稅率為15%,並且免徵加密貨幣對於俄羅斯公民,透過出售加密貨幣獲得的收入計入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為13%。對於投資加密貨幣所獲得的收益依資本利得稅計稅,稅率為13%。稅收相對降低,但政府每年可能徵收高達1兆盧布(約130億美元)的加密稅,即使是最直接的稅收收入,也能產生1460億盧佈到1兆盧布的加密稅收收入。

2.2 加密礦企涉關稅政策

隨著俄羅斯加密資產的合法化推進,越來越多的加密貨幣挖礦企業開始將目光投向俄羅斯市場。加密礦企需要使用加密貨幣挖礦機來獲得加密貨幣。加密貨幣挖礦機是用於導出加密貨幣的計算機,簡稱“礦機”,例如ASIC礦機、顯示卡礦機,以及一些幣種的專屬礦機(PFS礦機)等。根據俄羅斯加密貨幣政策,加密礦機進口並不受禁,但俄羅斯聯邦海關署表明礦機屬於加密設備全球化,因此礦機的合法進口應遵循加密設備進口的海關規則。

根據俄羅斯聯邦關稅管轄區《歐亞經濟聯盟加密設備進出口條例》來對加密設備進出口實施非關稅監管措施。該條例的規定,如進口的加密設備產品落入該條例2.19節類別產品清單,需具備以下文件:(1)聯邦安全局通報書(Нотификация ФСБ)。俄羅斯政府目前將可進口到俄羅斯的礦機所列加密設備產品通報,如不在該名錄中,則需進行申請; (2)聯邦安全局鑑定書(Заключение ФСБ)。該鑑定書分為兩類:一類是進口自用設備的鑑定(註:是自用,也需進行進口申報);一類是進口設備鑑定,用於一般商業用途的進口。如果出口上述聯邦安全局通報的書和鑑定書,則直接利用相關設備進行挖礦具有極高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風險。結合俄羅斯地方海關的執法記錄和海關處罰規定來看,違法進口並使用礦機者最高可處以礦機價值雙倍的罰款,且未收運礦機。

俄羅斯聯邦海關署曾於2018年4月發布了一份解釋礦機(ASIC)進口倉庫的公開信,其中明確註明,進口至俄羅斯礦機受歐亞經濟聯盟同一技術規範《關於低壓設備安全性》的技術規格》和《關於技術設備相容性的技術規格》的約束。海關官員重點考核這兩項技術規範,對礦機是否符合要求進行評估。只有通過的礦機才能獲得歐亞經濟聯盟市場上流通的產品流通統一標籤。

俄羅斯聯邦海關署(RFCS)嚴格監控礦機進出口應徵關稅。俄羅斯徵收進口礦機的合約價格即成交價值為基礎進行價格審查並徵收進口關稅,徵收出口礦機的銷售價格減少出口稅為基礎進行價格審查和關稅出口關稅。根據CoinDesk,2019年7月,RFCS對一家比特幣礦機進口商展開刑事調查,原因是該進口商少付了120萬美元的關稅(進口關稅)因此,企業在開展礦機進出口業務流程中,應加強日常貿易合規管理,避免法律風險。

3.俄羅斯加密資產監管流程

2017年5月,俄羅斯中央銀行表示:「由於虛擬貨幣已在市場釋放並且不再沒有黃金儲備、數量未受到控制,應對虛擬貨幣加強監管。如果人們參與其中,那麼他們就必須用於支付金錢”,但尚未提出具體的稅收政策。

2018年初,俄羅斯歷史上第一份針對數位資產徵稅的法案被提交給俄羅斯立法機關國家杜馬(State Duma),但並沒有針對加密貨幣的明確稅收框架。 5月17日,俄羅斯財政部發布有了一份文件,該文件聲明,俄羅斯公民對投資加密貨幣申報資本利得。在俄羅斯,資本利得計入個人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3%。

2020年7月23日,俄羅斯國家杜馬通過了《數位金融資產法》(DFA)法案,代表俄羅斯立法機關同意給予數位資產合法地位,該法案已於2021年1月1日生效。 DFA法案為俄羅斯的數位資產提供了法律定義,鞏固了俄羅斯的加密貨幣交易合法化,但仍禁止使用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方式。同年12月10日,俄羅斯總統普丁簽署了一項協議法令,要求俄羅斯官員或擔任公職的個人必須披露自己的數位資產,以及其子公司和附屬的數位資產,並禁止某些俄羅斯官員持有任何加密貨幣,該法令已被增加為DFA 法案的一部分。新增法令旨在確保政府像普通公民一樣遵守當地的財務申報規則,反映了俄羅斯的反腐敗措施。

在俄烏衝突前,俄羅斯中央銀行、營運商和政府等多個部門對於加密貨幣的監管一直未達成統一觀念,中央銀行對加密貨幣一直抱持懷疑態度。 2021年12月,俄羅斯中央銀行發布了多項基金報告稱,禁止了共同投資加密貨幣,警告與數位資產有關的風險,甚至提議全面禁止加密貨幣的開採和交易。俄烏衝突爆發後,面對西方多輪制裁,俄羅斯央行、支持和政府等多個部門開始持統一態度,衝擊加密貨幣領域,並實施一系列支持加密貨幣的措施。 2022年,並非否認了俄羅斯中央銀行的挖礦計劃,認為俄羅斯在加密貨幣挖礦方面存在一些優勢,應該對加密貨幣挖礦限制徵稅和監管,支持在電力過剩地區採礦,如伊爾庫茨克、克拉斯諾亞爾斯克和卡累利阿。

2022年2月13日,俄羅斯修訂了「關於數位貨幣」的法案,對非合格投資者購買加密貨幣進行了限制,規定購買前需通過考試,合格者每年最多可購買價值7,000美元的加密貨幣,不合格者限購600美元。法案也規定數位貨幣為財產,為加密貨幣支付提供相關法律。此外,該法案規定數位貨幣營運的平台需要滿足一定的資本要求,交易所至少保留3,000萬盧布的資本,數位貨幣交易平台或組織拍賣平台至少保留1億盧布的資本。

2022年6月28日,俄羅斯聯邦議會下議院批准了一項法案修正案,該法案可以通過加密貨幣發行者的參議院(VAT),也對透過出售加密貨幣獲得的收入規定了更有利的增長。此類交易的成長率為20%,但根據該法案,俄羅斯公司的新成長率將降至13%,外國公司為15%,該法案必須經聯邦議會上議院批准,並經總統同意後才能通過成為法律。

2023年4月20日,俄羅斯央行行長Elvira Naiullina表示,俄羅斯央行正在製定法案,該法案將引入一項“實驗性法律制度”,允許加密貨幣專門用於進出口交易,或將建立專門的法案該組織負責加密貨幣挖礦和處理邊境貿易支付,但俄羅斯境內的加密交易和支付仍將被禁止。俄羅斯議會經濟政策委員會成員阿爾圖霍夫補充說,俄羅斯政府正在製定一項法案,該法案將創建一個國家機構,以在俄羅斯運營商的加密貨幣平台上進行許可和監督。此外,作為監管的一部分,將使礦工引入新的稅法。

綜上所述,政府一直在規範數位資產市場,推動合法納稅,同時鼓勵數位資產的發展。這種政策演變是對俄羅斯數位資產在全球範圍內強烈增長的興趣和應用的回應。但同時,政策同時根據市場和技術的不斷變化進行相應的調整。投資者應密切關注國際情勢和政策走向,並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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