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SEC請求法院在針對幣安的訴訟中藉用Terra案裁決結果

PANews 1月4日消息,根據Coingape報道,根據1月3日向法院提交的最新文件,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對幣安、Binance.US和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提起的訴訟的最新進展中,原告SEC 已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補充依據通知,請求法院考慮其訴Terraform Labs案中的裁決,以此來處理對Binance、Binance.US和趙長鵬等被告的訴訟,因為這些案件存在類似的論點。

SEC在提交的文件中表示:「這一觀點與法院考慮被告BAM Trading Inc和BAM Management US Holdings Inc的駁回動議密切相關。」此外,SEC聲稱,如果借鑒Terra案的裁決結果,法院應該拒絕上述被告尋求駁回訴訟動議的要求。 SEC還表示,法院在Terra案中對「投資合約」的定義進行了界定,以拒絕被告「拋棄數十年既定法律」的努力,並且投資合約並不意味著合約、交易或計劃。此外,法院也應用「Howey測試」將UST、LUNA、wLUNA和MIR判定為投資合同,因此屬於證券。 SEC稱,這項裁決與幣安相關穩定幣BUSD、質押服務、BNB Vault和Simple Earn計畫有關。

先前去年12月消息,法官裁定Terraform Labs違反聯邦證券法,LUNA和MIR代幣屬於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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