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base 在激烈的法庭聽證會上向SEC 發起挑戰,辯稱上市代幣不是證券


Coinbase 在法庭聽證會上面臨SEC 審查,辯稱上市代幣不是證券

在周三的法庭訴訟中,曼哈頓聯邦法官Katherine Polk Failla 向經營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的Coinbase 公司詢問了其上列出的代幣的分類。她尋求澄清它們是否可以被視為證券。

凱瑟琳·波爾克·法伊拉(Katherine Polk Failla)聽取了雙方的論點,將她的問題引向了管理證券的法律先例。她深入研究了在Coinbase 等平台上交易的各種加密代幣的特徵,並探討它們是否符合監管機構設定的投資合約標準。

1933 年《證券法》為「證券」一詞提供了定義,但許多專家通常參考美國最高法院的案例來評估投資產品是否符合證券的資格。一個關鍵標準是個人是否以預期利潤的方式簽訂投資共享企業的協議。

Coinbase 聲稱,加密貨幣資產與股票和債券不同,不符合投資合約的定義。這一立場得到了加密貨幣行業大多數人的普遍認同。

Coinbase 的律師William Savitt 澄清說,Coinbase 並沒有斷言其平台上列出的代幣可以明確排除在證券之外。

在整個訴訟過程中,他探討了證券的定義,強調「投資Beanie Baby Inc. 和購買Beanie Babies」之間的明顯區別,引用了20 世紀90 年代的趨勢,即美國人購買玩偶,期望它們的價值會升值。

他也提到,Coinbase 同意SEC 的立場,即買方簽署的正式合約並不一定是簽訂投資合約的必要條件。然而,代幣購買者閱讀白皮書和其他項目相關資訊的行為本身並不意味著他們正在獲得投資合約。

Savitt 反駁了SEC 的論點,稱在Coinbase 上出售代幣應僅基於代幣項目向買家做出的承諾而被歸類為投資合約。他對這樣一種觀點提出質疑,即買家在預期價格上漲的情況下購買代幣本質上會將交易轉變為投資合約。

「必須有一份聲明來傳達可執行的承諾。這是投資合約不可簡化的最低限度。」Coinbase 律師威廉·薩維特(William Savitt) 表示。

他指出了區塊鏈代幣和證券之間的一個關鍵差異。就股票而言,無論是直接向發行人購買還是在二級市場上購買,買方都獲得與此類證券相關的所有權利。然而,這並不普遍適用於代幣,凸顯了兩者之間的根本差異。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助理首席訴訟律師帕特里克·科斯特洛(Patrick Costello) 認為,該案的核心加密貨幣代幣有助於更廣泛的“企業”,並將其比作投資合約。他強調,隨著網路或生態系統的價值成長,相關代幣的價值也會成長。

然而,法官向SEC 律師表達了她對該機構要求「擴大證券資格定義」的「擔憂」。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數位資產的買家,即使在Coinbase 平台等二級市場上,也將代幣作為類似於股票或債券的投資來購買。然而,Coinbase 的律師對這一觀點提出了質疑,強調這些代幣的購買者並未簽訂合同,使他們有權從共享企業獲得收益。

SEC 和Coinbase 關於比特幣和過去法院裁決的辯論

在辯論中,SEC 和Coinbase 律師對於比特幣作為證券的分類存在分歧。在聽證會的初始階段,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帕特里克·科斯特洛聲稱,由於缺乏生態系統,比特幣不是一種證券,這表示買家不要投資於普通企業。對此,Coinbase 的薩維特在結案陳詞中反駁道,強調比特幣確實擁有一個與其他加密貨幣相似的生態系統。

此外,其他法官在決定相關加密貨幣是否為證券時採取了直接立場。 Katherine Polk Failla 也向Coinbase 的律師詢問了著名的Ripple 案。在這種情況下,紐約地方法院法官Analisa Torres 在7 月裁定,由於盲目競標過程,Ripple 的某些XRP 程序化銷售並未違反證券法。

她還宣稱,向機構投資者直接出售的代幣都是證券,這讓SEC 獲得了部分勝利。

SEC 針對Coinbase 的「質押」計劃

在其法律行動中,SEC 還重點關注了Coinbase 的「質押」計劃。該計劃涉及匯集資產來驗證區塊鏈網路上的活動、賺取佣金以及向客戶提供「獎勵」。根據SEC 的說法,該計劃應該已經在該機構進行了註冊。

我不會在推特上直播整個@SECGov/@coinbase 聽證會,但法伊拉法官一出門就火了。

她對@SECGov 首席律師說,我解釋道:「DeFi 人士」做了一個「非常好的」之友簡報,解釋了什麼是質押以及錢包的用途…

— 埃莉諾·特雷特(@EleanorTerrett) 2024 年1 月17 日

法庭辯論未來程序

去年6 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Coinbase 提起訴訟,指控其作為未註冊的交易所、經紀商和清算機構運作。 Coinbase 對這些指控提出異議,主張駁回此案。

SEC 聲稱該平台促進了至少13 種代幣的交易,包括SOL、ADA、MATIC、FIL、SAND、AXS、CHZ、FLOW、ICP、NEAR、VGX、DASH 和NEXO。 SEC 認為這些代幣應該註冊為證券。 Coinbase 指責監管機構採用「執法監管的方式」。

法官沒有立即做出決定,表示在經過四個小時的廣泛聽證會後,她仍在考慮某些方面。在法官可能拒絕Coinbase 駁回案件請求的情況下,案件將進入證據開示階段。在發現過程之後,SEC 和Coinbase 都可以選擇提出簡易判決動議。

如果法官仍不服氣,案件將進入審判階段並提交給陪審團,時間可能會延長至2025 年。

預計法官的判決將對數位資產產生重大影響,有助於澄清SEC 在該行業的管轄權。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出MPOST。版權歸作者Alisa Davidson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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