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週一在法庭上面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試圖駁回監管機構對其提起的訴訟。法官向雙方詢問了為什麼某些加密貨幣應被視為證券並遵守SEC 規則的問題。
在聽證會上,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Amy Berman Jackson) 向雙方施壓: 幣安幣-4.18%, BUSD -0.12% 和幣安上交易的其他資產符合或不符合Howey 測試的標準-Howey 測試是SEC 用於確定資產是否為證券的一組參數。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於6 月起訴幣安控股及其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指控該加密貨幣交易所對客戶撒謊、未能限制美國投資者訪問幣安.com、將資金誤導至趙長鵬擁有的獨立投資基金,以及作為未註冊的交易所運作。 SEC 也表示,該交易所的12 種代幣都是證券,包括BNB 和BUSD。
週一的事件是本月涉及該機構和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第二次重大對峙。 Coinbase 和SEC 上週在另一起案件的聽證會上輪流出庭。
對豪伊的不同意見
傑克遜法官在周一的聽證會上批評了幣安的律師如何描述豪伊測試。
「豪伊說,投資合約是,報價,合同,交易或計劃。三者之一。它沒有說合約交易或計劃,」傑克遜說。
幣安的代表律師堅稱,資產必須有實際的合約才能成為證券。法官後來反駁說,判例法顯示該法規的設計範圍很廣泛。
在聽證會晚些時候,傑克遜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律師詢問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因沒有向加密行業明確其規則如何適用而受到的批評。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律師表示,他不同意該機構做出了相互矛盾的聲明,並引用了該機構多年來發布的指導意見。
這位SEC 律師表示:“Howey 的態度很明確,你不需要監管機構專門聯繫你,提醒你可能違反了證券法。”
SEC 認為,幣安對其業務及其發行的BNB 和BUSD 代幣的持續推廣為購買這些代幣的人創造了合理的利潤預期。相反,幣安的律師認為,促銷本身不能成為一個因素,因為任何企業都會自我促銷。
二級市場問題
聽證會上不斷提出的一個問題是,二級市場上的代幣銷售是否應與發行代幣的項目的一級代幣銷售同等對待。幣安的辯護團隊辯稱,幣安上發生的二次銷售不會匯集資金,然後投資共同企業,這是豪伊測試的標準之一。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為,如果一種代幣具有證券的品質,那麼它就可以在任何銷售中發揮作用。此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律師認為,為區塊鏈代幣創建二級市場是一種有助於推高其價值的措施,買家知道並期待這一點。
SEC 團隊還認為,幣安發行的穩定幣BUSD 也應被視為一種證券,因為它與允許用戶從幣安上的資產(包括BUSD)賺取收益的服務一起作為「套餐」出售。
該機構提到了SEC 對Terraform Labs 案件12 月的簡易判決,法官同意SEC 的觀點,即UST (Terra) 穩定幣作為投資合約出售,因為其主要用例是透過Anchor 協議賺取收益。 SEC 一直試圖利用Terraform 案中的部分勝利來對Coinbase 和幣安提起訴訟。
主要問題學說
與SEC 執法團隊成為焦點的加密貨幣公司經常引用重大問題原則,並主張國會介入。該原則表示,如果一個機構想要就一個具有重大國家意義的問題做出決定,它必須得到以下機構的支持:明確的國會授權。
幣安認為該原則適用於其案例。幣安的律師表示,如果法院在本案中同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觀點,則意味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可以將其權力「延伸到」任何增值的資產。
傑克森法官對此不太確定。
傑克遜說:“我不得不說,雖然這可能是一個價值數萬億美元的行業,但我不認為它符合這些案例中概述的非常狹窄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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