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聽證會解讀:輸了美SEC官司會有什麼後果?

本週,幣安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對抗正式拉開。

在最新的法庭聽證會上,兩家機構律師展開激烈“廝殺”,這場官司或許不僅關乎到天價罰款,甚至會影響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對加密貨幣行業的管轄權,Koala考拉財經將在本文中做深度分析。

幣安VS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事件梳理

2023年11月,幣安同意支付43億美元就非法財務違規行為與美國司法部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達成和解,該公司時任首席執行官趙長鵬承認違反了美國反洗錢法,並同意辭去首席執行官職務,但他們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案件仍懸而未決。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幣安、趙長鵬和該交易所的美國分支機構人為誇大其交易量、轉移客戶資金、未能限制美國客戶使用其平台,並在其市場監管控制方面誤導投資者。該監管機構還指控幣安非法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視為未註冊證券的幾種加密代幣的交易提供便利。簡單來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與幣安這場官司的判決,很大程度上將明確幣安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加密資產是否屬於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監管的證券,所以對整個加密貨幣行業的影響不言而喻。

美國當地時間1月22日,律師Matthew Gregory代表幣安出席了法庭聽證會,他明確指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尚未對加密貨幣制定明確的法規,他說道:「迄今為止,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談到加密貨幣時一直在說兩套話……他們告訴加密項目方進來並註冊,單同時用另一隻手關上門和可行途徑以阻止任何人做到這一點。」因此要求主審此案的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Amy Berman Jackson)駁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其及相關方的指控。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律師反駁說,一項測試(暗示為Howey測試)旨在以靈活的方式應用於金融產品,而且區分證券和非證券「沒有明確的界限」。

法官對幣安和美SEC都產生質疑

在幣安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律師分別闡述觀點之後,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似乎對幣安的論點持高度批評態度,而且對幣安律師依賴重大問題原則的一項論點不屑一顧,幣安律師認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未經國會批准而不能採取某些監管行動。

此外,《財富》記者利奧·施瓦茨(Leo Schwartz)透露,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對幣安關於證券發行必須涉及合約的主張持抵制態度,並回應說Howey測試可以包含更廣泛的範圍,甚至舉了個例子,即棒球卡通常不被視為證券,與目前正在討論的產品有一些相似之處。加密貨幣律師傑里米·霍根(Jeremy Hogan) 表示,法官還批評了幣安的公平通知辯護,這一論點表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應該在提出指控之前告知幣安其犯有證券違規行為。

另一方面,法官艾米·伯曼·傑克森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某些觀點也不認可。在最初的一系列指控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為,幣安自己的加密貨幣(包括BNB及其基本上已不復存在的幣安美元穩定幣BUSD)都是證券。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認為,幣安處理但未發行的其他幾種代幣也屬於證券,包括但不限於Cardano (ADA)、Polygon (MATIC) 和Solana (SOL)。對此,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並不認可,她解釋說:

“如果這些代幣明顯是證券,那麼過去這麼多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去哪兒了?為什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多年來採取相反的立場或不提出任何條件,這件事難道不重要嗎?”

幣安輸了美SEC官司會有什麼後果?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在未來的訴訟中如何論證其案件仍有待觀察,但就目前而言,幣安贏得這場官司的難度不小。

首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Howey測試明確表明監管機構無需聯繫當事人提醒其可能存在的違規行為;其次,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對幣安管理但不負責發行的幾種第三方代幣表示擔憂,聲稱對每項指定資產“可能產生的發現和許多審判感到擔憂”,並指出發行人目前不是訴訟當事方。

坦白說,如果幣安輸掉了這場官司,他們很可能無法再繼續為美國用戶提供服務,同時也將面臨巨額罰款。那麼,這是否意味著宣判了幣安「死刑」呢?非也!根據香港證監會官方網站披露資訊顯示,一家名為「HKVAEX」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已於1月4日正式提交了牌照申請,而這家交易平台背後的公司很可能就是幣安。

HKVAEX交易平台的網站顯示,他們正在使用幣安伺服器來獲取內容,也會「從像幣安這樣的全球交易所獲取資源」兩家公司的共享代碼有相似之處,使用條款也有幾乎相同的模板,或表示兩家公司也可能共享法律資源。幣安主站Binance.com和HKVAEX的網站HKVAEX.hk在設計上有許多相似之處,包括共享的程式碼和使用了幣安的內容傳遞網域。

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幣安和趙長鵬提起訴訟的背景下,這家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未來很可能會面臨日益加大的法律審查和流動性問題,與此同時香港卻在大力推動虛擬資產和Web3市場發展,而且實施了全新的許可計劃,旨在透過提供法律穩定性來吸引行業參與者,所以入駐香港對幣安而言無疑是個相對更好的選擇。

值得一提的是,上個月聯邦法官曾拒絕了幣安創始人趙長鵬的旅行許可申請,​​後者曾欲前往其位於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家中,處理親屬的“住院和手術”事宜。一份新的法庭文件顯示,儘管趙長鵬提出將其幣安股權作為他返回美國的擔保,但法官還是拒絕了其請求。文件也顯示,趙長鵬的律師在2023年12月22日致Richard Jones法官的信中曾指出,根據幣安兩年前的最後一輪融資,擬作為擔保的股權價值高達45億美元。法庭記錄顯示,Richard Jones已於12月29日就這項請求舉行了閉門聽證會,並拒絕了趙長鵬的旅行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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