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如未在2月29日前提交執照申請,須於5月31日前結束在港業務

Odaily星球日報訊據官方消息,香港證監會(SFC)表示,依據過渡安排,在香港營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如沒有在2024 年2 月29 日或之前向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將必須在2024 年5 月31 日或之前結束在香港的業務。投資人應檢視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狀態,並應在2024 年5 月31 日之前作好準備,例如結束他們於不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上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帳戶,或轉移至獲證監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上的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仍在處理中,會否獲批准乃屬未知之數,因此在這些平台上進行買賣存在風險。證監會強烈促請投資者,應只在獲證監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因為在無牌平台上進行買賣可能會令他們不受保障。

Total
0
Shares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