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SEC 在法庭上就加密貨幣代幣安全狀態自相矛盾的實例


美國SEC 在各種法庭會議上對加密貨幣代幣的分類表現出嚴重不一致,在涉及幣安和Coinbase 的聽證會上尤其明顯。

著名律師詹姆斯墨菲(James Murphy),也被稱為MetaLawMan,最近 引起了公眾的關注 透過最近在X 上發表的一篇文章來解決這些不一致的問題。

加密貨幣是安全而不是安全

墨菲引用的第一個例子是一月針對美國交易所Coinbase 的訴訟。

在聽證會上,法院要求SEC 法律顧問確認約13 種加密貨幣在專案團隊首次發行時是否被視為證券。

SEC 律師在回覆中確認:“是的,法官大人”,這表明這些代幣被歸類為證券。有趣的是,在同一法庭訴訟中,律師表示,“代幣本身並不是證券。”

SEC 與Coinbase 提起訴訟

SEC 與Coinbase 的法庭案件

加密貨幣資產是而非投資

此外,墨菲在針對著名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的訴訟聽證會上提到了二審。

同樣,法院詢問SEC 律師是否同意作為投資合約標的爭議代幣與合約本身之間存在差異。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律師一致認為,加密貨幣「只是一行程式碼」。然而,他們在同一場法庭會議上再次否認了自己的立場,並表示:

“代幣本身就代表了投資合約。”

此時,不一致之處變得越來越明顯,因為法院指出,它之前沒有從SEC 聽到加密貨幣資產定義了投資合約。

SEC 與幣安提起訴訟

SEC 與幣安提起訴訟

在證明其立場時,SEC 代表強調資產本身代表投資合約。

此外,律師們表示,他們在此事上堅持一貫立場,不同意SEC 自相矛盾的說法。

從本質上講,律師詹姆斯墨菲強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加密貨幣視為安全性和非安全性,這兩種說法並不被視為矛盾。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似乎很難在加密貨幣方面講清楚自己的故事,」律師表示。這些案例進一步表明,監管透明度的缺乏困擾著美國加密貨幣產業。 Coinbase 已將該機構告上法庭,以確保該行業制定適當的規則制定政策。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THECRYPTOBASIC。版權歸作者Abdulkarim Abdulwahab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Total
0
Shares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