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院裁定加密公司Block Earner未經許可提供「Earner」產品

澳洲聯邦法院在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與加密新創公司Block Earner之間的一起案件中做出了有利於該委員會的裁決。法官Ian Jackman認為Block Earner在沒有獲得必要的澳洲金融服務許可證的情況下提供「Earner」產品,違反了2001年公司法的部分規定。法官還裁定,Block Earner經營與同一產品相關的未註冊管理投資計劃,違反了同一法案的部分條款。根據1月31日發布的判決,ASIC已向法院提出請求,要求對Block Earner的兩款產品「Earner」和「Access」產品下達命令。如判決書所述,這兩款產品都是在2022年3月推出的。然而,只有Access產品繼續提供。而「Earner」產品在推出8個月後,於2022年11月16日左右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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