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前執行長的判決日期移至4 月30 日


幣安前執行長趙長鵬的宣判日期由原定的2 月23 日延後至4 月30 日。美國聯邦法院發出延遲通知,但沒有明確理由說明為何宣判前還需要兩個月的時間。

趙(俗稱CZ)去年11 月承認洗錢違法行為,這起事件徹底震撼了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這項認罪將使這家加密貨幣巨頭付出43 億美元的罰款並與政府達成和解。另一方面,趙承認自己“犯了錯誤”,必須承擔責任,但他被退回了5000 萬美元的罰款,並同意辭去公司首席執行官的職務。

CZ 去年以1.75 億美元的保釋金獲得保釋,但令人驚訝的是,他被拒絕離開美國。關於債券條款的裁決允許他返回阿聯酋,但在他提出請求後,美國司法部(DOJ) 擱置了該裁決,宣布他有潛逃風險。法庭文件隨後堅持要求他留在美國直至宣判,理由是他的阿聯酋公民身份和巨大的財務資源可能會威脅到他在美國的案件。

檢方表示,在宣判時,CZ 不可能拋棄家人並返回美國,否則可能面臨長達18 個月的監禁。去年12 月22 日晚些時候,CZ 致信法官理查德·瓊斯(Richard A. Jones),請求允許其在阿聯酋「出席一名家庭成員的住院和手術」。

趙不介意“質押其在幣安美國的全部股權”,價值45 億美元,以防法院對他的旅行感到擔憂。然而,法院拒絕了這項請求,這意味著CZ 將被困在美國直到宣判。

根據聯邦法律,違反《銀行保密法》的罪犯將被判處最高10 年監禁並處以罰款。在趙的案件中,他面臨長達18 個月的監禁,並同意在刑期不超過該期限的情況下不上訴。

他已向DWT Trust 帳戶支付了1500 萬美元現金。他的姐姐承諾提供500 萬美元的財產,另外兩名擔保人也提供了25 萬美元和100 美元,以確保他1.75 億美元的保釋金。趙可以在美國自由旅行,但不能前往阿聯酋,因為一旦到達阿聯酋,他很容易就會失去保釋金,並過著舒適的生活,被引渡的機會也很小。

去年11月,趙辭去執行長一職,將接力棒交給了該公司前全球區域市場主管理查德·滕(Richard Teng)。這是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的和解協議的一部分。滕仍在努力接替長澤的職位,此後他繼續繼承自己的遺產,將公司推向更高的高度。如果法院不啟動後續延期,CZ 的命運將在4 月30 日決定。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BLOCKZEIT。版權歸作者Walter Anyigor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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