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交易所Kraken已向法院提交動議,請求駁回SEC 對其提起的訴訟。 SEC 的訴狀中並未聲稱有任何欺詐或消費者損害,僅基於註冊問題而主張Kraken 作為一個未經許可的證券交易所、經紀人、交易商和清算機構運營,因加密代幣被視為所謂的「投資合約」。即使將SEC 的所有指控視為真實,其論點在法律上仍存在缺陷。 Kraken 強調,SEC 從未指出Kraken 上的買家與代幣發行者之間存在任何「合約」,因此不可能構成「投資合約」。根據法律,SEC 投訴中提到的資產都不是投資合約。長達八十年,美國最高法院和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本案的提起地)始終要求SEC 在確認投資合約存在時指出合約。 Kraken 進一步請求法院駁回SEC 的訴訟,因為除了不存在合約外,也不存在投資合約。根據美國最高法院著名的Howey 判決,投資合約需要滿足:1)投資資金;2)共同事業;3)投資者合理期待透過他人努力獲利的條件。 SEC 在其對Kraken 交易所的指控中未能證明上述任何條件成立。 Kraken 呼籲法院駁回此案,並將立法權力歸還給國會,堅持其為客戶和創新者社群所認為正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