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進行任何無牌活動屬於刑事罪行

PANews 3月1日訊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醒業者及投資者,向證監會提交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申請以繼續在香港運營的期限已於2024年2月29日結束。根據過渡安排,未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牌照申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必須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結束其在香港的業務活動。證監會強調,這些平台必須取得相應的牌照才能恢復在香港的業務活動或向香港投資者推廣其虛擬資產服務,任何無牌活動將構成刑事罪行。同時,投資人被建議利用證監會網站提供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核查平台的監管狀態,並避免使用未獲許可的平台進行交易,以保障自己的投資安全。

今日稍早報道,香港證監會規定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申請期間結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申請機構增至2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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