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普法:為何幣圈U商涉刑高發罪名變成非法經營罪?


本案涉及被告利用虛擬貨幣進行變相買賣外匯,被判非法經營罪。文章指出,虛擬貨幣交易本身並不違法,而是透過將人民幣轉化為外匯的方式來觸犯法律。在案件分析中,文章討論了交易雙方的關係和交易模式,強調了理解案件背後故事的重要性。最後,文章提到了有關虛擬幣交易非法經營罪的判決案例。透過分析虛擬幣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不同情形,強調了合作方的責任和法律風險。

01、基本案情

經檢索,該案事件在裁判網上公開,所以本案案情可以透過法院公眾號發文內容來了解。

大埔縣人民法院認定,被告陳某、李某利用買賣虛擬貨幣的形式變相買賣外匯,構成非法經營罪。

在作者撰寫的《數位貨幣OTC場外交易,是犯罪嗎? 》一文中,詳細列舉了涉及「買賣外匯型」非法經營犯罪的具體情況。根據規定,非法買賣外匯(私自買賣、變相買賣、倒買倒賣以及非法介紹買賣)的四種情況,只有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這兩種行為被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而在該案件中,則將兩名被告的行為定為「變相買賣外匯」 。

02、案件分析

由於法院發文對於案情描述的比較簡單,直觀地說明陳某與鄒某、黃某之間的關係以及具體的交易細節,僅以「夥同」近年來描述了本案的全部背景,以及鄒某、黃某之間的關係也未到案。

筆者認為,嚴重的陳某與黃某交易買賣U的交易行為本身,是無法判定陳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的。因為根據我國虛擬幣相關政策規定,比特幣、USDT泰幣達等虛擬貨幣被規定為一種虛擬商品,並不禁止自然人之間進行虛擬幣與法幣的兌換。如果OTC場外交易違法,那麼不是每個兌換過虛擬幣的人都構成違法犯罪嗎?

所以OTC有或炒幣者不一定會因此而驚慌,本案是否構成犯罪的關鍵,就在於文內未提及的各主體之間的交易、背景交易模式,而不是簡單的交易本身行為。

03.圖解釋法

為了便於理解,我們用圖標做出說明:

Web3普法丨非法經營罪,為何成為幣圈U商涉刑高發罪名?

B從事「對敲式」地下錢莊(即資金在境內外實行單向循環,不發生物理流動,通常以對帳的形式來實現「兩地平衡」)的業務。 CB,請C幫他部分的人民幣換成如下。

於是,B就拿著C給的人民幣找到OTC商家A,告訴A自己要買U,A收了B的人民幣之後,將U轉入B指定的地址。

再連接,B把收到的A轉入的U,變成了語音,最後,B將簡單的給C。

就這樣,B與C的交易完美結束。

什麼是變相買賣?指以人民幣外匯或以人民幣外匯、外匯和人民幣互換實現貨幣價值轉換的行為(非人民幣和外匯之間的直接買賣)。

在上圖過程中,B完成了:收集人民幣,轉為U,將U兌換為語音的交易過程。 U在這其中,起到了一個兌換商標的作用。

買賣虛擬貨幣並不違法,但透過虛擬貨幣交易的方式實現了將人民幣轉為同樣的目的,這才是觸犯「買賣外匯型」非法經營罪的原因所在。所以,如果上述法院案件中出售的陳某,是作為B的身份向他人收購泰達幣,那麼構成非法經營罪爭議不大,

如果陳某是上圖交易中A的身份呢?例如,A作為一個U商,長年靠買賣USDT虛擬貨幣搬磚套利賺差價,A為了現在給B要求數量的U,於是向其他人B因非法經營犯罪涉案,牽連到了A,此時,A是否構成「買賣外匯型」非法經營犯罪的共犯呢?

這裡又可以分為這樣的情況:

①A明知B經營地下錢莊,其為B換U電梯獲取差價收益;

②A清醒認識B經營地下錢莊,與B合作是因為B的需求量大,靠走量,A可獲得更高的差價收益;

③因B的報價比市價高,除量大以外,每筆訂單A還可以獲得更高的差價收益,因而選擇與B合作;

第一種情況,A明知B經營地下錢莊,買賣外匯,其為B提供U的行為,直接於幫助犯罪,因此構成非法經營罪的共犯;

其次情況,A 選擇與B 合作,因為B 可以給他更多的業務量,對於B 本身的業務不清楚,這裡考慮到彼此遇到的一個案件,涉及的是在虛擬貨幣交易所做場內交易的U商,其客戶是在韓國留學的中國人,韓國留學生今年多來從他這裡購買了大量的U,雖然他曾經問過這個留學生為什麼需要這麼多U,對方也沒有和他解釋過。因留學生被抓,該國商也因非法經營罪被拘留。

筆者認為,若U商本身對合作方其上家的具體換匯行為不明,U商偵查得出的間接幫助對手方換匯的行為,沒有犯非法經營罪的主要原因因此,不應當此外,其也沒有明知他人可能非法匯錢而提供幫助的渴望,因此也不應構成非法經營罪。即,該U商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第三種情況,A因B報價更高而選擇與B合作,在司法實務交易中,可以推定A明知他人從事違法犯罪行為,那麼結合雙方的聊天記錄,交易流水,證人證言等,判定A的明知其嚴重程度已達到主要犯罪的相同犯罪目的(非法經營罪)或破壞性的犯罪目的(幫派信等罪名)。

寫在最後:

關於廣東高院轉發的虛擬幣交易被判非法經營罪案例,因據公開資料可查資訊極少,故本文中的相關觀點並不構成作者該案例本身的評判。本文係以該案為例,對實務中可能的情況展開分析。

買賣虛擬貨幣搬磚套利這門生意不違法,之所以涉刑風險高,是由於U商無法進行交易本身,看到了交易鏈背後的故事。

資訊來源:0x資訊編譯自網際網路。版權所有,筆者邵詩巍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Total
0
Shares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