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on 尋求駁回SEC 的訴訟,稱「在全球平台上向外國買家提供外國數位資產」。
Tron 尋求駁回SEC 訴訟,聲稱缺乏管轄權
負責第一層區塊鏈Tron 的實體已請求紐約聯邦法院撤銷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其提起的訴訟。被告聲稱SEC 主要對外國活動感興趣。
Tron 基金會在3 月28 日向紐約聯邦法院提交的駁回動議中表示,SEC 試圖將美國安全法適用於“主要是外國行為”的做法“太過分”,並且“SEC 不是全球監管機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去年3 月對Sun、Tron 基金會、BitTorrent 基金會及其位於舊金山的母公司Rainberry Inc. 提起訴訟,指控Sun 出售Tron TRX,這兩家公司均是Tron 在2018 年收購的。此外,BitTorrent (BTT) 代幣構成未註冊的證券發行。
總部位於新加坡的Tron 在其動議中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在全球平台上向外國買家提供外國數位資產」沒有權力。
Tron 聲稱,這些代幣「完全在海外」出售,以規避美國市場,且SEC 並未聲稱這些代幣「最初是向任何美國居民提供或出售的」。
該聲明駁斥了SEC 的說法,即「在為全球用戶提供服務的美國平台上」的後續二級代幣交易構成未註冊的美國證券,這一說法「可疑」。
突出顯示Tron 和Sun 駁回動議的摘錄。資料來源:法庭聽眾
Tron 辯稱,即使SEC 擁有管轄權,這些代幣也未能根據美國證券分類(即Howey 測試)分類為投資合約。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還在訴訟中指控格林納達華裔孫孫從事“操縱性虛假交易”,並秘密向Soulja Boy 和Akon 等名人提供補償,以推廣這些代幣。當一個實體買賣代幣以刺激市場活動時,就會發生「操縱性清洗交易」。
Tron 在其動議中寫道,“沒有具體事實表明這些交易實際上是’清洗交易’,是出於非法目的而錯誤執行的(更不用說影響美國任何人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沒有指控任何受害者。」它補充道。
Tron 進一步辯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其本已薄弱且往往難以辨別的主張的支持是“概括和結論”,而不是“支持其本已薄弱、常常難以辨別的主張的概括和結論”。
文件繼續說道:“例如,儘管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指控欺詐,但並未指控存在重大錯誤陳述,這使得被告(和法院)只能猜測這些指控的確切依據。”
Tron 進一步辯稱,該案應該根據重大問題原則駁回——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指出,立法是由國會而不是監管機構制定的——這是其他加密貨幣公司(例如Kraken 和Coinbase)在SEC 訴訟駁回動議中所引用的原則。
兩週內,SEC 必須對Tron 的動議做出回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沒有立即回應有關駁回動議的置評請求。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OINSCREED。版權歸作者Ozioma Ugwu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