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Finance Feeds;編譯:白水,金財經
最近的麻煩並不是幣安在加拿大遇到的第一次,過去幾年加拿大一直面臨著與省級監管機構的艱苦鬥爭。
該訴訟尋求損害賠償並撤銷這些交易。它還聲稱幣安的運作未能遵守證券法規規定的必要註冊和招股說明書備案。法院在裁決中指出:“原告聲稱,由於缺乏所需的註冊,這些銷售是非法且無效的。”
在認證集體訴訟時,法院承認根據現行法規,加密貨幣合約被視為證券或衍生品,並且這些合約的營銷符合分配的資格。判決指出:“原告已經承擔了舉證責任……建立了一些事實上的基礎,即四個責任問題中提出的問題很常見。”
此前,安大略省法院認定幣安運營其平台並向加拿大用戶開放。在安大略省證券委員會(OSC) 的監管審查中,幣安於2021 年中期承諾停止與加拿大投資者的交易,並於2022 年初開始逐步結束在安大略省的業務。在幣安離開前幾週,該交易所撤銷了承諾,聲稱其作為貨幣服務企業的授權使其能夠繼續在該省運營。
該行業巨頭似乎選擇退出安大略省,而不是遵守證券法或面臨監管審查。 OSC 正在對幣安潛在的監管違規行為進行調查,但尚未產生正式指控。
安大略法院也回應了幣安的論點,即它只是促進投資者之間的交易,而不是作為直接當事人。法院駁回了這一說法,稱“記錄中發現的唯一合約是集體成員與幣安本身之間的合約”,將這種關係比作客戶與商店之間的關係,而不是獨立方之間的關係。
法院的裁決為全類別損害賠償、利息和成本的評估鋪平了道路,自2019 年9 月13 日以來從幣安購買加密貨幣衍生性合約的所有投資者都有資格參加集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