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察官稱幣安創始人趙長鵬應被判處36 個月監禁


關鍵點根據美國檢察官的一份新法庭文件,幣安創始人趙長鵬應被判處36 個月監禁。 CZ 定於4 月30 日在西雅圖被判刑。

路透社最新報道稱,根據一份新的法庭文件,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在承認違反反洗錢法後,應被判處38 個月監禁。

據同一報道稱,CZ 定於4 月30 日在西雅圖被判刑。幣安創始人在該交易所和他本人承認違反洗錢法後,於11 月辭去了執行長一職。當時,幣安同意支付43.2 億美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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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檢察官稱長期徒刑是合理的

路透社指出,美國檢察官告訴美國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鑑於趙故意違反美國法律的程度及其後果,有必要判處36個月的徒刑。

聯邦量刑指南先前規定CZ 的最高刑期為18 個月監禁,他同意不對刑期提出異議。他在美國繳納了1.75 億美元的保釋金後獲釋。

據美國當局稱,該交易所未能報告超過10 萬筆可疑交易。

趙同意支付5000 萬美元並停止與幣安的所有關係。幣安還被處以18.1 億美元的刑事罰款和25.1 億美元的賠償。

CZ 最近成為新聞焦點,新報道顯示幣安已在杜拜獲得了完整的加密貨幣許可證,這標誌著該交易所取得了重大勝利,但前提是CZ 放棄對當地實體的投票控制權。

執行長Richard Teng證實,該交易所已獲得阿聯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執照。新任執行長致力於改善合規性以及與世界各地監管機構的關係。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出CRYPTO。版權歸作者Rada Mateescu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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