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位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快速發展的情況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試圖將以太坊定性為證券,引發了與以太坊開發公司ConsenSys之間的法律衝突。 ConsenSys對SEC試圖監管ETH提起訴訟,表示ETH不具備任何證券屬性,不應受監管。訴訟文件揭露SEC指控ConsenSys的MetaMask違反聯邦證券法。 ConsenSys認為SEC不能出爾反爾並抗辯稱以太坊不是證券。這場法律鬥爭不僅影響ConsenSys的未來,也可能影響以太坊等加密的發展,展現了監管與創新之間的平衡問題。
原創|Odaily星球日報
作者|jk
在目前數位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加密貨幣企業之間的法律衝突愈發激烈。
美國時間4月25日週四,以太坊開發公司ConsenSys就因SEC試圖將以太坊定性為證券,並將其告上法庭,引發廣泛關注。 ConsenSys在德州北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訴訟內容
ConsenSys 在訴訟文件中寫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試圖將ETH 證券進行監管,儘管ETH 不具備證券的任何屬性——儘管SEC 此前已作為對錶示,ETH 不是證券,不屬於SEC 的虛擬邊界範圍。
訴訟書文件揭露,2024年4月10日,SEC工作人員向ConsenSys發送了一份“威爾士通知”,聲明其建議委員會對ConsenSys即將提起執行行動,通過其MetaMask Swaps和MetaMask Stake產品違反了聯邦證券法。
威爾斯通知(威爾斯通知)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啟動執行行動之前發出的一種正式通知。這種通知通常在調查結束時發給被調查的個人或機構,告知他們SEC 意圖涉嫌違法證券法因而建議執行行動。 Wells通知允許收到通知的一方在SEC做出最終決定之前,提供書面陳述或口頭辯護,來解釋或反駁SEC的初步發現。這種做法的目的是給予被調查者一個公平的機會來闡明他們的立場,或提出為何不應採取執行行動的理由。
總結下來,SEC的法律立足點就是MetaMask相關的Swap等功能涉及了對於未註冊證券的交易,從而違反了聯邦證券法。這項法律邏輯和先前對於Coinbase、Binance、KuCoin等交易所訴訟時提起的指控並無不同,除非SEC 真正提起訴訟,前幾起案件的訴訟結果將直接影響SEC 與ConsenSys 之間的法律交易。
ConsenSys的邏輯盤點,對於SEC在是否視這些代幣為證券上的模棱兩可的態度非常不滿,決定先行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以太坊是否為證券為關鍵點,指控SEC越權監管不是證券的商品,並且MetaMask並未在做與證券相關的事情,因而也不違反聯邦證券法。
同時,這項結果也可能直接影響以太坊ETF的批准。如果法院裁定以太坊是一種證券的話,那麼以太坊在美國所有機構的銷售都需要經過和股票相似程序的披露,四大交易所和持倉大戶都會受到很大影響,ETF在今年通過的可能性將更加渺茫。
任何基於ETH 是證券的觀點對ConsenSys 的調查「將違反」公司的第五修正案權利和行政程序法案,MetaMask 不是聯邦法律下的代理人,MetaMask 的質押服務不違反證券法,並禁止SEC 調查或對MetaMask的掉期或質押功能啟用執行操作。
以太坊是證券嗎?之前的態度如何?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曾聲明以太坊(ETH)不是證券。 2018年,SEC員工William Hinman發表了一次演講,闡明ETH並不構成監管規則下的證券。 「識別到以太坊缺乏任何中心化管理權力,SEC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聲明,『當前的以太坊銷售並非證券交易’,」訴訟中提到。 “Hinman關於ETH的血糖反映了SEC及其領導層的深思熟慮的判斷。”
關於2018年SEC提出以太坊不是證券的訴訟書。來源:法庭文件
ConsenSys 的主要論點是,SEC 不能出爾反爾,在曾經宣布以太坊不是證券之後現在又按照證券標準對Metamask 提起執法行動。
「SEC 對ETH 的非法權力篡奪了以太坊網路以及ConsenSys 帶來了災難,」訴訟聲稱。 「SEC 對以太坊的新權力攫取——它被稱為『態度大轉變』——因此『違反了憲法』的公正通知要求,根據程序正義規定條款」。
Coindesk 報導,SEC 的一名代表拒絕了該訴訟發表評論。
捍衛法律鬥爭不僅到了ConsenSys本身的未來,也可能決定包括以太坊的全民加密貨幣是否繼續作為創新金融工具的存在。隨著案件的進一步發展,所有目光都中心化在如何平衡創新與監管、確保技術進步與法律框架的和諧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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