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長鵬(CZ)因反洗錢措施不力被判處四個月監禁,並同意繳納5,000 萬美元罰款。 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幣安創始人的刑期比預期的要輕,而他在法庭上表達了悔意。
根據CNBC 報道,幣安前執行長趙長鵬已在加州洛姆波克的一所低安全級別聯邦監獄開始服刑四個月。
幣安創始人認罪並被處以5000 萬美元罰款後被判刑
趙長鵬(別名CZ)於2023 年11 月承認違反《銀行保密法》,因為他未能在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實施有效的反洗錢程序。
今年4 月,趙立堅被判處四個月監禁,比聯邦調查人員要求的三年監禁輕得多。
根據法庭指南,幣安創始人的刑期建議為12 至18 個月,但趙長鵬的辯護團隊Latham & Watkins 要求判處5 個月的緩刑。
趙長鵬也同意支付5,000 萬美元的罰款,而幣安則被勒令支付43 億美元。
在宣判之前,趙立堅向美國地區法官理查德·瓊斯表達了悔意,他說:「我認為承擔責任的第一步是充分認識到錯誤。這次我沒有實施充分的反洗錢計劃。…我現在意識到了錯誤的嚴重性。
兩位創辦人的對立立場
對幣安創始人的判決是美國政府對幣安長期調查的和解協議的一部分。
根據該協議,趙某辭去執行長一職,但仍是該公司重要股東,持有該公司約90% 的股份。
相比之下,FTX 的創始人Sam Bankman-Fried 並未與政府達成協議,他因與證券欺詐有關的全部七項刑事指控而被判處25 年徒刑,這導致他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和對沖基金Alameda Research 倒閉。
與趙立堅不同,班克曼-弗里德的幾位前同事,包括卡洛琳·埃里森(Caroline Ellison),都與記者合作,並對他表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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