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普法幣圈KOL如何為專案方推廣,法律風險有哪些


中國國內對虛擬貨幣和相關交易的負面態度導致許多KOL轉戰國外社群平台,並增加了中國幣圈內容的流量。 KOL透過吸引關注轉化流量為利益。其中有案例顯示KOL在推廣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時涉及犯罪嫌疑,也有KOL為專案方做推廣引發詐欺行為。邵律師分析了KOL涉及的法律風險。 KOL需要對粉絲和公眾負責,犯罪行為可能使其承擔刑事責任。因此,在合作前需要進行盡職調查,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總之,對於KOL來說,處理相關事宜需慎重,並可能需要法律諮詢。

鑑於國內政策整體上對於虛擬貨幣及相關交易、投資所持的負面態度,不少KOL(關鍵意見領袖,關鍵意見領袖,或稱大V)已經從國內的微博、知乎、抖音等社交媒體平台轉戰至推特(即:Twitter、X)、YouTube等國外平台。另據不完全統計,2023年上半年,中文幣圈內容,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7%。繼黃推和政推之後,幣圈成為中文推特的另一個頂流。

透過日積月累的資訊發布,吸引大量關注後,將流量變現,是大部分KOL的主要訴求。 KOL常見的變現方式有:知識付費、專案推廣、帶單返傭、SocialFi等。

邵律師建議也曾就KOL做知識付費,帶單返傭、SocialFi的相關風險進行法律分析。

實務上較多採取了積極措施,是KOL為專案方推廣所引發的相關風險。 邵律師已經處理過不少KOL相關諮詢,也涉及KOL涉及的監管及法律法規的防範。

文|邵詩巍律師

01、案例介紹

1、KOL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做推廣

Web3普法幣圈KOL為專案方做推廣,法律風險有哪些?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爆雷事件被視為「香港幣圈涉刑第一案」。行動設法明星,網紅為該平台宣傳推廣。曾為JPEX代言或宣傳使用的明星和網紅包括香港藝人張智霖、台灣歌手陳零九、香港模特兒莊思敏、香港網紅富二代林作、YouTuber陳怡等。

根據JPEX官網消息,JPEX自稱“已經獲得了加拿大、美國及澳大利亞的牌照”,是一間“持牌虛擬貨幣平台”。 2022年7月,香港證監會將JPEX列入無牌公司及可疑網站名單,並在9月13日發出警告聲明稱,JPEX旗下實體店一概沒有獲證監會發牌,也沒有申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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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源自網路)

2023年9月18日,香港警方發布消息,將香港網紅林志和陳怡螢告知8人以串謀詐欺等罪名被逮捕。

2、KOL為幣圈專案月台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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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方西坦(xirtam)介紹稱,世界上第一個推進非KYC區塊鏈建立的系統。根據專案方白皮書可知,XIRTAM想要打造一個免費的Play-to-Earth遊戲世界,玩家無需購買任何入場券即可參加。 2023年3月開始是專案方推廣的高峰期,其中中文區KOL喊單的現像明顯。 默默、加密貨幣指南針、沖帝辛對經濟體的宣傳,呼籲散戶購買,專案方以種子輪投資、荷蘭拍、公募投資等方式詐騙超過2000以太坊資金,被騙人數幾千人。 之後項目方跑路,代幣價格在幾小時內下跌超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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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網路公開訊息,XIRTAM方一直在北京歸還資金,並作為中國證監會備案的證監會工作人員和廣大考生朋友在5月3日下午5點30分左右發布消息,再無任何嫌疑。

3.KOL為專案方發布引流關注推文

據邵律師最近接到用戶諮詢(因用戶隱私,案情內容作改編),某KOL是在社交媒體中國擁有30萬粉絲的大V,某天收到一個項目方私信,想讓TA幫忙為大家做推廣,一則推文的報價是900U,用戶為氣溫方在兩週內追蹤了3條相同內容的推文,總計推出了2700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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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陸陸續續KOL已經開始粉絲留言稱,TA行動推薦的太陽能方是“殺豬盤”,不少用戶在項目方運營的平台中購買了大額理財產品,目前平台無法打開,項目方已失聯。

02、幣圈KOL為專案方做推廣,可能涉及刑事罪名

若專案方涉嫌刑事犯罪,而KOL在涉案項目中又起到明顯推廣、宣傳作用的話,那麼KOL存在一定可能會被司法機關認定為共犯而承擔刑事責任。常見的涉刑風險有詐欺罪、開設賭場罪、傳銷犯罪等。

1、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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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4月,ZKasino被指控疑似走路,邵律師立即採取行動進行該案分析,幾天后,專案方涉案人員被荷蘭財政資訊和調查局以涉嫌欺詐而拘票。

若專案方的行為是欺詐,則曾為經濟體進行宣傳推廣的KOL,根據其明知程度以及在該國參與的深入程度、獲利程度等,涉嫌構成詐欺罪的共同犯罪。

2、賭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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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微博用戶於2024年4月發帖,若參與永續合約平台手續費返傭,作為代理發展下線,則構成該賭場罪的共犯。

KOL可能僅將平台推廣碼發布推文、或在YouTube影片下方發布邀請鏈接,KOL本身並未進行其所推廣的合約進行交易。但平台系統表示KOL發布連結所進入平台並交易人員進行後台綁定,這樣KOL就成了賭場罪中的代理。

根據法律規定,有“參與博彩網站利潤分成的”,或“擔任博彩網站代理並接受投注情形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

3、組織、領導傳播活動罪

例如江蘇SALT城辦理的Plus代幣400億虛擬幣傳銷案,項目以提供數位貨幣加值服務為名,創建Plus代幣錢包不斷進行傳銷,法院判決陳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涉案人員獲刑2-11年不等。另根據邵律師近期聽到的諮詢,各地警方目前仍在不斷抓捕該平台中的代理人。

根據法律規定,「在行銷專業承擔宣傳、培訓等職責的人員」可以作為行銷活動組織者、領導者。因此,若KOL所推廣專案涉嫌行銷,即使辯護稱自己並非專案方成員,仍存在可能被行銷行為涉嫌行銷犯罪。

03、寫在最後

KOL既然被稱作“關鍵意見領袖”,自然要承擔同樣的責任。一行人,都要考慮是否對粉絲負責,對公眾負責。

畢竟,世界各國的刑事法規都帶有一定程度的「長臂司法管轄權」特徵,因此,在製定法律決策時,需要謹慎處理相關事宜。在開展法律業務之前,需要“盡職調查”,即:要對合作方的背景情況進行調查、分析、諮詢相關事宜。無論KOL是國內還是國際刑事法院,都需要認真考慮刑事風險。畢竟,世界各國的刑事法規都帶有一定程度的「長臂司法管轄權」特徵。

總之,難以判斷專案是否能引發自身法律風險,必要時可進行法律諮詢。

[1]一般人的幣圈「暴富」捷徑:做個KOL(2023版) https://mp.weixin.qq.com/s/hFs-CQVWUV1H51sv9L5Ijw

資訊來源:0x資訊編譯自網際網路。版權所有,筆者邵詩巍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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