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的MiCA 終於來了美國要如何應對?

作者:Dante Disparte 來源:coindesk 翻譯:善歐巴,金色財經

週日,歐盟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綜合數位資產監管法第一波將生效。借助加密資產監管市場框架,歐洲成功做到了包括美國在內的其他司法管轄區仍在避免的事情:不僅為數位資產市場的一部分,而是為整個市場提供法律和監管明確性。

受大型科技公司(如Meta 的Diem(前身為Libra)計劃)進入金融市場的推動,或出於對不受控制的加密貨幣的擔憂,過去五年歐洲的政策發展十分協調。 MiCA 將產生深遠的影響,永久連接數位資產和實體經濟,並以典型的歐洲方式實現這一目標。

加密產業的第十年

在加密貨幣誕生的第一個十年,該行業的大部分特點是令人震驚且反覆出現的繁榮與蕭條週期,這在許多方面使其成為一個獨特的美國市場。因此,美元不僅是數位資產的定價基準(得益於穩定幣的穩定成長,目前穩定幣的價值已超過1500 億美元),也是網路金融的儲備貨幣,就像它在現實世界中發揮的作用一樣。 MiCA 旨在透過為以歐元計價的穩定幣提供成功的機會和4.41 億強大的消費市場來解決這一問題,根據歐盟的新規則,穩定幣將被歸類為電子貨幣代幣。

雖然MiCA 的某些方面本質上是保護主義的,旨在保護歐洲消費者和投資者免受快速發展的加密貨幣市場所遭受的欺詐和風險,但它也涉及一定程度的經濟和技術主權。最明顯的是,離岸穩定幣(外交上稱為全球穩定幣)在MiCA 下是不允許的。與其他貨幣掛鉤的穩定幣必須主要遵守歐洲的電子貨幣許可要求,這將需要遵守審慎、金融犯罪合規和其他規則。如果穩定幣發行人提供其他加密資產服務,則必須獲得第二個許可證——根據司法管轄區的不同,可以是數位資產服務提供者(DASP)、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 或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CASP)。此要求是數位資產保管的基本合規水準。除了這些許可要求之外,在歐盟沒有實質存在的無定形加密貨幣公司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事實上,MiCA 不僅關乎消費者和市場保護,也關乎就業發展和經濟競爭力。持牌實體必須在歐盟管轄區內擁有負責任的“頭腦和管理”,然後他們才能透過泛歐監管協調在整個聯邦範圍內開展業務——儘管國家級監管機構仍有一段路要走,才能確保MiCA 在整個共同市場順利生效。

加密與銀行

對於加密貨幣行業及其與銀行業的生存聯繫而言,MiCA 標誌著深刻的變化,只有最認真的參與者才能做好準備。例如,在以美元為參考貨幣的復甦穩定幣類別中,MiCA 標誌著一個眾所周知的財政懸崖,不受監管或不合規的代幣最終將被摘牌,或加密貨幣交易所將極大地限制其訪問。原因很簡單。 MiCA 不會將穩定幣視為邊緣金融產品或僅僅是加密貨幣賭場中的撲克籌碼,而是使穩定幣符合長期存在的電子貨幣規則。因此,歐盟加密貨幣交易所提供的所有穩定幣都必須遵守電子貨幣代幣的規則。這賦予代幣持有者直接從發行人處按面值贖回基礎貨幣的權利,這是一種在相互關聯的數位資產價值鏈中加強集體問責制和消費者保護的方式——從錢包到交易所,最終到發行人。將此模型與無定形標準或缺乏審慎保護措施來防止名義上穩定的貨幣Terra Luna 被擠兌形成鮮明對比。如果Terra Luna 遵守美國電子貨幣的同等規定,即州貨幣傳輸法,消費者可以更好地免受危機的影響。

在現行的歐盟模式下,所有受監管的穩定幣現在都將擁有共同的監管基礎,這不僅將鼓勵競爭,而且最終將導致歐盟市場更廣泛的可替代性和互通性。與所有新規則或綜合法規一樣,MiCA 並不完善,而且在某些地方過於規範,以至於歐盟政策制定者已經在考慮MiCA 2.0,這可能會填補該制度中的某些空白,如非同質化代幣(NFT)、去中心化金融和其他領域。雖然MiCA 現在已經為歐洲加密貨幣市場參與者提供了明確的規則,但在大西洋的美國一側,不完整的規則或缺乏聯邦監管使得一個行業蓬勃發展。跨大西洋的技術裂痕應該擴大嗎?還是美國和關鍵的歐盟夥伴應該渴望共享數位公共資源?

如果美國決策者在數位資產方面對歐盟採取競爭姿態,那麼北美就可以考慮真正的「數位資產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然而,一個持久的替代方案是組成一個橫跨大陸的西方數位資產聯盟,在這些新興市場中建立共同的民主價值觀,並讓指數級技術塑造未來。

現在世界已經有了MiCA,美國是時候採取行動並重申其在金融服務監管和創新方面的全球領先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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