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執法部門負責人Gurbir S. Grewal在本月初威廉瑪麗學院商學院法學評論的研討會上討論了加密貨幣監管問題。他強調了在不斷發展的加密貨幣市場中執行聯邦證券法律的必要性。 Grewal指出,1946年最高法院判決的SEC v. Howey案中關於證券的原則性定義仍然適用於新的投資計劃,包括加密資產。 美國SEC執法部門負責人強調了詐欺性加密活動造成的重大投資者損失,並強調迫切需要解決這些危害。他指出對發行人提起numerous指控,這些發行人進行未註冊和欺騙性的發行。 Grewal強調,創新和遵守證券法律並不互相排斥,證券監管機構致力於與加密貨幣企業家合作,確保遵守規定,同時促進技術進步。最後,他強調了強有力執法的必要性,透過追究違法者的責任和培養合規文化來維護公眾信任、保護投資者和增強對金融市場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