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繼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於去年6月生效,財庫局和金管局在去年底就香港穩定幣發行人擬議監管制度諮詢公眾,並即將發表諮詢總結,以擬備條例草案供立法會審議。 財庫局指出,期望適切且符合國際監理建議的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監理制度,可以為法幣穩定幣用戶提供足夠保障,以及應對法幣穩定幣對貨幣與金融穩定構成的潛在風險,讓香港虛擬資產生態系統可持續和負責任地發展。 鑑於法幣穩定幣在Web3和虛擬資產生態系統中的重要角色,而傳統金融體系與虛擬資產市場之間的聯繫亦愈趨緊密,政府有需要就法幣穩定幣發行人設立監管制度,當中主要要求包括:儲備管理及穩定機制,包括要求發行人必須確保法幣穩定幣獲得優質及具高流動性儲備資產的全額支持;贖回要求;以及管治、知識及經驗等監管要求。 同時,為保障法幣穩定幣用戶,建議只有以下機構可以在香港銷售法幣穩定幣,或向香港公眾人士積極推廣相關服務:獲發牌的法幣穩定幣發行人;認可機構(即銀行) ;持牌法團;以及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對於現有的穩定幣發行人,擬議的監管制度亦會設有相應的過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