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支付43億美元罰款,幣安與DOJ、FinCEN、OFAC、IRS和CFTC和解,但SEC仍在進行中。法院命令允許幣安繼續運營,但需遵守條件,包括資金投資、法定貨幣置換和加密貨幣託管。案件主要涉及Binance Holdings Limited、BAM Trading Services Inc.和BAM Management US Holdings Inc.。 SEC對幣安的起訴始於2022年,指控其違反證券法並要求停止某些加密貨幣資產交易。幣安否認指控並強調合規。案件仍在進行,可能會進行庭審、和解或判決。文件公開允許幣安投資部分客戶的法定貨幣,以確保客戶資金安全。
儘管已經支付了43億巨額罰款,但這是與美國司法部(DOJ)、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和美國國稅局(IRS)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和解。而美國證監會SEC的仍在繼續。
昨天對於法院幣安(BAM)的法院命令文件艾英給大家做了整理:由於SEC起訴的案件是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審理的,所以此前公佈的關於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的聲明文件是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的一份法院命令,這並不意味著案件的結束,而只是為了確保再審理案件期間幣安能夠正常運營,避免對客戶和市場造成很大的影響,這點在艾英艾盈看來確實是比較人性的化的。文件內容主要是說:「雖然我在逮捕你,但期間你還是可以做以下三個方面的:
授權投資公司資產:BAM公司可以把自己的錢置換其他公司或投資顧問去投資,只要這些公司不是幣安的關聯公司。 BAM需要確保這些錢不會被投到幣安相關的公司。
投資客戶法定貨幣資金:BAM將目前在BitGo託管的部分客戶法定貨幣資金投資到美國的國債裡,但僅限於美國發行發行的4週期短期國債(28天)。這樣做的前提是,投資過程中不能有Binance的參與,同時BAM必須保證有足夠的錢讓客戶隨時取得。
託管加密貨幣:BAM可以將資產託管於並轉移至美國非關聯第三方託管人提供的錢包,條件是這些錢包的客戶資產控制權和新私鑰必須由位於美國的BAM交易員工或第三方託管人掌握、所有轉移和提款需要BAM Trading 和必要時的第三方託管人批准,Binance 實體不能擁有這些錢包中的資產控制權。
背景補充說明
一、涉及所涉訴訟主體主要包括:
Binance Holdings Limited:這是一家在開曼群島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由趙長鵬創立並創立。自2017年7月以來,它一直在經營Binance.com平台,是一個國際加密貨幣資產交易平台。
BAM Trading Services Inc.:這是一家在德拉瓦州註冊的公司,也是幣安美國的營運主體,其總部位於佛羅裡達州。它是BAM Management 的全資子公司。 BAM Trading 在美國的43 個司法管轄區持有MTL(MoneyTransmitter Licensing)牌照
BAM Management US Holdings Inc.:這是一家在德拉瓦州註冊的公司,也是BAM Trading和其他關聯實體的母公司。當Binance.US平台在2019年啟動時,BAM Management是由BAM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全資擁有的,這是一家在開曼群島的公司,而BAM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又是由CPZ Holdings Limited全資擁有的,這是一家在英屬維京群島的公司,由趙長鵬擁有和控制
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幣安的訴訟歷程回顧
2022年:初步調查與警告
SEC 在2022 年開始對幣安進行初步調查。雖然具體細節尚未完全公開,但SEC 關注的主要問題包括幣安是否違反了美國證券法律,特別是在未註冊的情況下提供證券交易服務等。
2023年6月:SEC正式起訴
2023年6月,SEC指控安幣及其相關公司違反了證券法,主要包括未註冊為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商,違反了正式反洗錢法規等。
訴訟還包括對安幣平台上某些加密貨幣資產(如安幣BNB)的分類為證券,並要求安幣停止這些證券的交易和銷售。
2023年7月:反應與回應
幣安和趙長鵬對SEC 的訴訟作出回應,否認了所有指控,並指控SEC 的訴訟缺乏法律。並表示,幣安始終致力於遵守所有相關法律和規定,並採取措施提高合規性。
2023年9月:初步裁決和Arbitrum
在訴訟過程中,法院對一些初步問題做出了裁決,包括是否允許SEC凍結幣安資產、是否需要幣安提供更多的文件等。同時,雙方進入了部分和解和Arbitrum的階段,討論可能的和解方案或案件的具體解決方法。
2024年:案件進展
到2024年,案件仍在持續進行中。根據案件的複雜性和法律程序的要求,案件可能會經歷進一步的審判、證據展示以及可能的和解或判決。
這是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昨天文件裡的朋友出來圈刷到了大家比較興奮的點——允許安幣將客戶資金投入沒有美國國債,講真我得到這裡面的興奮點。文件公開強調了文件中明確的內容所提到的投資對象僅限於客戶的法幣資金,而不是虛擬貨幣資產。而如果只是法幣的話,也只是部分客戶,那同樣也只是為了確保客戶的法幣資金在訴訟期間能夠得到安全和有效的管理,同時滿足客戶的提款需求,無需過度閱讀。
資訊來源:0x資訊編譯自網際網路。版權歸作者Aiying compliance 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