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子公司BAM獲法院批准,允許將客戶法定資金投資美國國債意味著什麼?

幣安與美國監管部門的法律糾紛看似永無止境。儘管已經支付了43億巨額罰款,但這是與美國司法部(DOJ)、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和美國國稅局(IRS)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和解。而美國證監會SEC的還在繼續。

關於昨天的法院對於幣安(BAM)的法院命令文件Aiying給大家做了梳理:由於SEC起訴的案件是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審理的,所以昨日公佈的這份文件是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的一份法院命令,這不意味著案件的結束,而只是為了確保再案件審理期間幣安能夠正常運營,避免對客戶和市場造成很大的影響,這點在Aiying艾盈來看確實是比較人性化的。文件主要內容大概就是說:「雖然我在起訴你,但期間以下三個方面你還是可以做的:

授權投資公司資產:BAM公司可以把自己的錢交給其他公司或投資顧問去投資,只要這些公司不是Binance的關聯公司。 BAM要確保這些錢不會被投到Binance相關的公司。

投資客戶法定貨幣資金:BAM將目前在BitGo託管的部分客戶法定貨幣資金投資到美國的國債裡,但僅限美國財政部發行的4週期短期國債(28天)。這樣做的前提是,投資過程中不能有Binance的參與,同時BAM必須保證有足夠的錢讓客戶隨時提領。

託管加密貨幣:BAM可以將資產託管於並轉移至美國非關聯第三方託管人提供的錢包,條件是這些錢包的客戶資產控制權和新私鑰必須由位於美國的BAM Trading員工或第三方託管人掌握,所有轉移和提款需要BAM Trading和必要時的第三方託管人批准,Binance實體不能擁有這些錢包中的資產控制權。

背景補充說明

一、當中所涉及的訴訟主體主要包括:

Binance Holdings Limited:這是一家在開曼群島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由趙長鵬創立並擁有。自2017年7月以來,它一直在經營Binance.com平台,這是一個國際加密資產交易平台。

BAM Trading Services Inc.:這是一家在德拉瓦州註冊的公司,也是Binance.US的營運主體,其總部位於佛羅裡達州邁阿密。它是BAM Management的全資子公司。 BAM Trading在美國的43個司法管轄區持有MTL(MoneyTransmitter Licensing)牌照

BAM Management US Holdings Inc.:這是一家在德拉瓦州註冊的公司,也是BAM Trading和其他關聯實體的母公司。當Binance.US平台在2019年啟動時,BAM Management是由BAM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全資擁有的,這是一家在開曼群島的公司,而BAM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又是由CPZ Holdings Limited全資擁有的,這是一家在英屬維京群島的公司,由趙長鵬擁有和控制

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幣安的訴訟歷程回顧

2022年:初步調查與警告

SEC在2022年開始對幣安進行初步調查。雖然具體細節沒有完全公開,但SEC關注的主要問題包括幣安是否違反了美國證券法律,特別是在未註冊的情況下提供證券交易服務等。

2023年6月:SEC正式起訴

2023年6月,SEC正式對幣安及其創始人趙長鵬提起訴訟。 SEC指控幣安及其相關公司違反了證券法,主要包括未註冊作為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經紀商,違反了反洗錢法規等。

訴訟還包括對幣安平台上某些加密資產(如幣安幣BNB)的分類為證券,並要求幣安停止這些證券的交易和銷售。

2023年7月:反應與回應

幣安和趙長鵬對SEC的訴訟作出回應,否認了所有指控,並聲稱SEC的訴訟缺乏法律依據。並表示,幣安始終致力於遵守所有相關法律和規定,並採取措施以提高合規性。

2023年9月:初步裁決和仲裁

在訴訟過程中,法院對一些初步問題進行了裁決,包括是否允許SEC凍結幣安資產、是否需要幣安提供更多的文件等。同時,雙方進入了部分和解和仲裁的階段,討論可能的和解方案或案件的具體解決方案。

2024年:案件進展

到2024年,案件還在持續進行中。根據案件的複雜性和法律程序的要求,案件可能會經歷進一步的審判、證據展示以及可能的和解或判決。

這是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昨天文件出來朋友圈刷到的大家比較興奮的點——允許幣安將客戶資金投入美國國債,講真我沒有Get這裡面的興奮點。文件當中強調了文件中明確提到的投資對象僅限於客戶的法定貨幣資金,而非虛擬貨幣資產。而如果只是法幣的話,而且還只是部分客戶,那隻是為了確保客戶的法定貨幣資金在訴訟期間能夠得到安全和有效的管理,同時滿足客戶的提款需求而已,不需要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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