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7月30日消息,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庭文件顯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通知被告,計劃尋求修改對Binance的訴狀,包括涉及SEC在其對被告駁回動議的總反對意見(Dkt. No. 172)中定義的“第三方加密資產證券”,從而使法院在此時無需對這些代幣的指控是否充分做出裁決。該案的被告Binance Holdings Limited、BAM Trading Services Inc.、BAM Management US Holdings Inc. 及幣安創始人趙長鵬應在30 天內提交同意或反對修改動議的答复。如果被告不反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開始進一步的訴訟程序。
去年報道,美國SEC已將總價值超1200億美元的加密貨幣視為證券。其中在SEC訴訟Binance中,美國SEC將SOL、ADA、MATIC、FIL、ATOM、SAND、MANA、ALGO、AXS和COTI列為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