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TaxDAO
為了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數位環境,金融法規也在不斷發展。歐盟正在採取重要措施將加密貨幣和其他數位資產納入其監管框架,並發布了《行政合作指令》(DAC 8)以幫助實現這一目標。 DAC 8 旨在提高透明度並協助打擊與加密資產相關的逃稅行為。 DAC 8 的推出是歐盟成員國在加密資產管理和報告方面的重大進展。
1.DAC 8的整體情況
DAC 8擴展了現有的歐盟金融服務稅收指令框架,將加密資產也納入其中。為加密資產報告而起草的DAC 8 旨在確保與加密貨幣和數位代幣交易相關的資訊在成員國之間自動交換,其方式類似於當今在通用報告準則(CRS) 下共享一般金融帳戶資訊的方式。此舉被視為對加密資產在金融交易中日益廣泛的應用的直接回應,旨在縮小目前稅務機關與加密資產交易之間的資訊差距,以幫助稅務機關對這些活動建立清晰的認知。 DAC 8 將提高稅務機關對加密資產交易和活動的了解程度,並使其能夠有效地執行稅法。
2.DAC 8的加密資產報告範圍
DAC 8 的範圍涵蓋了各種加密資產,其中包括比特幣和以太坊等較為知名的加密貨幣,還包括實用代幣、穩定幣和安全代幣等等。
DAC 8 中加密資產的定義得到了《加密資產市場法規》(EU 2023/11114,也稱為MiCA)的解釋,該法規將加密資產定義為「能夠使用分散式帳本技術或類似技術以電子方式轉移和儲存的價值或權利的數字表示」。 「類似技術」的措詞是為了確保立法能夠應對這個快速發展的行業未來的技術變化。 DAC 8 的目標是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CASP),包括但不限於加密貨幣交易所、錢包提供者和促進加密資產交易的平台。根據DAC 8,這些服務提供者將被要求收集和報告有關其使用者及其處理的加密資產交易的資訊。
值得注意的是,DAC 8 似乎超越了MiCA的規定,將「質押和借貸」添加到「加密資產服務」的定義中。有趣的是,關於什麼是質押和借貸的定義並未包括在內,這可能會導致成員國在將其納入當地法律時出現執行上的差異。
3.DAC 8的加密資產報告要求
與歐盟行政合作指令中的其他領域一樣,DAC 8的報告要求非常全面。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需要識別加密資產交易的發起人和受益人。需要收集的資訊將包括姓名、地址、稅號、歐盟境內居住國和交易總價值等詳細資訊。可以看出,其目標是創建一個透明的記錄和報告線,稅務機關可以使用它來查詢和核實個人和實體是否完全履行納稅義務。
其目的與傳統銀行交易類似,這意味著加密資產交易可以被追蹤並追溯到加密資產持有者。對於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來說,它引入了一個新的監管合規層,需要強大的系統來安全地收集、儲存和傳輸資料。
4.DAC 8的加密資產盡職調查要求
DAC 8 引入了適用於個人客戶和法人實體的盡職調查程序,目的是根據自我認證表格識別可報告的加密資產使用者。它引入了與新客戶建立新業務關係時盡職調查程序的概念,以確保在客戶被確定為應報告使用者後,從建立業務關係之初就獲得應報告資訊。自2026 年1 月1 日起,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有義務完成與新加密資產使用者建立關係的自我認證表格。對於在此日期之前建立業務關係的現有客戶,還包括一項補追條款,允許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在2027 年1 月1 日之前有效地整理好既有客戶的盡職調查資訊。
5.DAC 8的應報告交易類型
就DAC 8而言,應報告的加密資產交易類型可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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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定貨幣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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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定貨幣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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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其他應報告加密資產的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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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報告的零售支付交易:定義為以價值超過50000 美元的商品或服務為代價的應報告加密資產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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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向未知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或金融機構關聯的分散式帳本位址進行的轉移。
6.挑戰與實施
DAC 8的實施帶來了若干挑戰。追蹤和報告加密交易的技術要求很高,需要大量投資,因為許多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需要升級其係統和流程以遵守新規則。與往常一樣,在本已敏感的社群中平衡用戶隱私與監管合規也會帶來進一步的挑戰。
歐盟成員國在製定將DAC 8轉化為立法的詳細國家法律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這些法律在不同國家實施或解釋的方式可能存在差異。雖然離2027 年首次報告的時間表似乎還有些遙遠,但顯然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應該盡快開始準備,以適應、減輕影響並做好準備。
7.結論
DAC 8的推出可能會對加密資產產業產生重大影響。積極的一面是,它有可能增強加密資產作為金融體系一部分的合法性,從而吸引更多的機構投資者。消極的一面是,它增加了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的監管負擔,這可能會導致行業中規模較小的參與者因難以滿足新要求而進行整合。
DAC 8似乎是將加密資產融入全球金融監管框架的關鍵一步。雖然這顯然給加密資產行業帶來了挑戰,但它也為在這個快速發展的市場中增強信任和穩定性提供了機會。隨著該指令的實施,所有利害關係人需要隨時了解情況並為應對未來的挑戰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