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耳他位於地中海,經濟以服務業為主,積極推動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產業的發展,吸引國際投資者。馬耳他實施累進稅制,對居民全球收入徵稅,外籍居民享有特殊稅收計畫。加密貨幣資產的交易視為資本利得,需繳納個人或企業所得稅,且不徵增值稅。馬耳他制定了全面的監管政策,確保加密貨幣市場的透明度和安全性。未來,馬耳他將繼續在加密貨幣資產監管和稅收領域扮演重要角色,促進金融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
作者| TaxDAO
1.引言
馬耳他(馬爾他)位於地中海中部,地理位置優越,是連接歐洲、北非和中東的樞紐。經濟方面,馬耳他以服務業為主,特別是旅遊、金融和資訊科技產業蓬勃發展。近年來,馬耳他積極推動區域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產業發展,推崇“區塊鏈島”,其金融和法律環境吸引了許多國際投資者和企業。身為歐盟的一員,馬耳他在加密貨幣和區塊鏈領域採取了積極的態度交易所基本稅收制度、加密貨幣稅收制度、加密貨幣監管政策、總結與展望四個方面分析馬耳他的加密貨幣資產制度,及其未來發展方向預測。
2.馬耳他基本稅收制度
2.1 稅收體系
馬耳他實施累進稅率,個人所得稅稅率從0%到35%等。政府對本國居民實施全球收入納稅,除居民則僅在其在馬耳他產生的收入徵稅。居民身分的規定主要基於在馬耳他個人身份馬耳他還為外籍居民和高淨值個人提供了特殊的稅收計劃,例如“馬耳他退休居住計劃”和“全球居民計劃”,這些計劃提供根據固定稅率和稅收減免優惠。此外,馬耳他的稅收制度以稅收和稅收為主體。其他主要稅種包括資本利得稅、財產稅、進出口關稅和工資薪金稅。少量可徵用不動產稅、營業稅以及許可證和登記費。消費稅、環境稅等特殊稅種對特定商品、服務和環境保護稅等特殊稅種,政府旨在透過綜合稅種保障財政收入,支持社會經濟發展,並透過稅收優惠政策吸引外資和促進國際商業活動。
2.2 所得稅
根據馬耳他稅法規定,馬耳他稅務居民企業是指位於馬耳他的法律實體的主要經營管理場所或有效管理場所。在稅收稅法中,馬耳他通常遵循OECD範本協定所規定的居民企業概念。在該範本協定中,居民企業是指根據該國法律,由於其居住、居住、管理地、設立地(與馬耳他的稅收稅收)或其他類似條件而徵稅的人,但不包括收入僅來自該國的人。 ,如果法律實體不符合馬耳他稅務居民企業的定義,則被視為馬耳他非居民企業。企業激勵的勞動對象為在馬耳他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公司等法人。在馬耳他常設機構的非居民企業企業需要為該常設機構的收入以及來自馬耳他的收入在馬耳他徵收企業所得稅,在馬耳他未設立常設機構的非居民企業則為來源於馬耳他的收入,徵收企業所得稅。產業的收入根據其收益和產權適用不同的稅率,但出售不動產和股份收益的淨應稅收益和短期的建築安裝及類似工程的收益需按高稅率稅率計算。在特定情況下,如果此類公司被認定為有激勵目中的所得,並在馬耳他有永久建立或固定經營的行為,則從認定之時起,需遵循馬耳他居民公司的納稅規定,按照外國公司在馬耳他已註冊的分公司的情況對於企業出售固定資產、股票和不動產所產生的資本收益被視為普通收入,並需繳納企業所得稅。馬耳他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5%,但可以透過稅收抵免機制降低實際稅負,因此與大多數國家相比,馬耳他的企業成長率較低。
根據馬耳他的稅法,在馬耳他擁有個人永久居住所的人被視為馬耳他居民,如果此人在國外也有個人永久居住所,那麼就決定其稅收居民身份的主要主體是其切身利益中心的總部。年內,個人獲得的來自馬耳他的收入超過總收入的50%,若專業活動的主要地點位於馬耳他,則其應被視為馬耳他居民。符合不符合資格的個人為非居民。馬耳他居民需要就其在全球範圍內的全部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存在以下兩種情況的非居民個人應當徵收徵收個人所得稅,一是通過馬耳他的常設機構運營並取得收入,二是取得來自馬耳他的收入。馬耳他的外國人,只是其在馬耳他境內的所得納稅。個人認為實施累進稅率,最高稅率為35%。
需要注意的是,馬耳他資本對他進行課稅,主要適用於出售固定資產、股票和其他資本資產所產生的收益。資本利得稅的稅率可能會根據不同類型的資產和持有期限有所不同。通常情況下,對於長期持有的資產,成長率較低,而短期持有的資產成長率則較高。計算應納稅資本利得時,會考慮資產的出售價格減少原始購買價格和相關費用,僅針對實際馬耳他還提供了一些稅收優惠和居留,例如公司內部重組和國際投資者的特定交易享受可能的優惠或居留。
2.3 增值稅
馬耳他的增值稅適用於銷售貨物、提供勞務的收入、租金收入以及貨物和勞務的進口。在決定適用稅率時,非增值稅應稅收入與增值稅應稅收入一起作為決定稅率的徵稅。當人履行稅務義務以及享有免稅權利時,因投資支出而轉嫁到消費者的稅款必須在以後的納稅年度進行調整。 目前,馬耳他的增值稅基本稅率為18%,對某些特定的商品和商品服務適用5%的薪資漲幅或零工資。馬耳他的稅收制度旨在確保稅收的公平性和效益,同時鼓勵特定產業的發展和社會福利的提升。
2.4 其他稅種
大多數國家徵收公民財產稅,以用於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然而,馬耳他作為一個小型開放經濟體,依賴吸引外國投資和企業,因此選擇了財產稅來增強其國際競爭力。透過稅收,馬耳他希望吸引更多的財富和財富個人來購買房地產,促進經濟發展。為了填補財產稅的空缺,馬耳他的稅收結構主要依靠其他形式的稅收,例如所得稅、不動產稅和印花稅。
針對不動產轉讓,馬耳他實施了預扣稅(WHT)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馬耳他境內的不動產轉讓,通常按財產轉讓8%或10%的預扣稅,取決於不動產的取得時間。在某些特定情況下,預扣成長率可能會有所不同。尤其是,當首筆40萬歐元的轉讓價值符合特定條件時,可以享有5%的股利成長率。透過死亡原因或轉讓取得的不動產轉讓,需辦理轉讓價值與取得差價額的12%預扣稅,或依上述規定的轉讓違約價值納稅。首次轉讓不動產承諾的任何權利或任何權利的終止或中止所產生的前10萬歐元收益,將按15%的稅率徵稅。
印花稅也是馬耳他稅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印花稅適用於不動產轉讓和市場證券轉讓。對於不動產轉讓,居民和非居民均按5%的徵稅,而戈佐地區的不動產轉讓則適用2%的徵稅。對於市場證券轉讓,稅率為2%;如果涉及房地產公司的股份轉讓,則稅率為5%。馬耳他也提供多種印花稅免稅,例如重組持股可以免稅印花稅。同一集團公司內向另一家公司轉讓股權,或在合夥企業之間轉讓合夥股權,也可豁免印花稅。此外,透過無償轉讓(即轉讓)市場證券或商業租賃權給近親屬,印花稅以1.5%優惠增加動作,適用此優惠於2025年1月1日之前透過公共合約(Public Contract)進行的捐贈。
馬耳他的稅制設計旨在確保不同收入的合理徵稅,促進市場的透明和規範,同時提供多項稅收優惠和居留,以支持特定領域的發展和經濟的健康發展。透過這些措施,馬耳他不僅維持生計稅收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也有效地吸引了國際投資,促進了經濟的持續成長。
3.馬耳他的加密貨幣矽谷制度
馬耳他的加密貨幣稅制度相對明確,加密貨幣資產的處理主要依附於一般稅法規定。加密貨幣交易所得被視為資本利得,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企業和個人在買賣加密貨幣時所產生的的收益,應根據馬耳他的累進稅率相應稅款,具體稅率視交易者的總收入而定。
馬耳他對加密貨幣交易通常不適用增值稅,因為馬耳他是歐盟貨幣,而根據歐盟法律,加密貨幣被視為金融服務的一部分,購買和出售加密貨幣欠缺增值稅。 然而,在進行加密貨幣交易的企業和個人必須履行相應的稅務申報義務,尤其是企業從事加密貨幣相關業務時,需向馬耳他稅務局(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IRD)申報其交易詳情,並遵守相關的反洗錢(AML)和客戶盡職調查(CDD)規定。透過這些措施,馬耳他政府確保加密貨幣市場的透明和合規,防止逃稅和洗錢行為,保護投資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為了促進區塊鏈和加密貨幣企業的發展,馬耳他提供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符合資格的企業可以享受較低的企業所得稅率,並透過稅收抵免機制降低實際稅負。馬耳他為使用區塊鏈鏈技術企業提供了多項稅收措施,以激勵研發和創新。具體來說,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從研發支出中獲得高達25%到70%的稅收抵免,具體比例取決於企業的規模此外,馬耳他為四分之一企業和早期公司提供了優惠的稅收待遇,這些公司可以從降低的公司稅率和符合條件支出的額外所得稅中受益。在智慧財產權方面,馬耳他對來自合格的智慧財產權的收入提供稅收稅收制度,投資者可以從專利、版權和商標等智慧財產權產生的收入中享受大幅減稅。
為了避免國際投資者這項全球收入的雙重課稅,馬耳他也制定了廣泛的雙重課稅報告網絡。這些稅收政策和啟發措施顯示了馬耳他致力於成為區塊鏈和加密貨幣行業領先中心的意義,為全球企業和投資者提供了有利的稅收環境。
4.馬耳他的加密貨幣監管政策
馬耳他也是全球較早制定全面的法律框架來監管區塊鏈和加密的國家,其監管政策主要包括《虛擬金融資產法》(虛擬金融資產法,VFAA)、《創新技術安排和服務法》 》(創新技術安排及服務法,ITAS)及《數位創新機構法》(馬耳他數位創新管理局法,MDIA)等法律展開。 2018年,馬耳他通過了《虛擬金融資產法》(VFAA),對加密貨幣及相關活動進行了詳細的定義和分類,並制定了具體的監管要求。根據該法律,從事加密貨幣交易、管理和託管的虛擬金融資產服務企業(VASP)必須在馬耳他金融服務管理局(Malta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MFSA)註冊,並遵守嚴格的監管標準。這些標準包括反洗錢(AML)和損失賠償(CFT)措施、透明度要求以及定期報告。
此外,在馬耳他進行初始代幣發行(ICO)的企業需要向MFSA 提交詳細的白皮書,披露項目的詳細信息,包括代幣的功能、風險和資金使用計劃。 MFSA 對這些白皮書進行審查和批准。所有的虛擬金融資產服務企業(VASP)都必須遵守國際AML/CFT標準,包括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通報可疑交易和維護交易記錄。根據《創新技術安排和服務法》(ITAS),馬耳他還設立了有了創新技術安排和服務局(MDIA),負責認證和監管區塊鍊及其他創新技術的應用,以確保技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數位創新機構法》設立了馬耳他數位創新機構(MDIA) ,負責推動和監管國家的數位創新,包括區塊鏈和加密貨幣。馬耳他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透過嚴格的法律和監管措施,確保加密貨幣市場的透明和安全,保護投資者權益,同時鼓勵金融科技這種全面、嚴格的監管方式,不僅保障了市場的健康發展,也為全球其他國家提供了口罩發放的監管模式。
5.馬耳他加密貨幣資產制度總結與展望
馬耳他的加密貨幣資產稅制度相對明確且具有稅務規定,其主要依附於一般稅法。馬耳他對加密貨幣資產的處理主要遵循其對虛擬金融資產的法律規定性,將加密貨幣交易所視為資本利得,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加密貨幣交易免徵增值稅。馬耳他對從事加密貨幣交易的企業和個人提出嚴格的稅務申報和反洗錢要求,以確保合規性和市場透明度。儘管馬耳他的稅收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投資者利益和防範金融風險,但馬耳他政府顯然對加密貨幣資產領域的發展持鼓勵態度,並透過創新技術安排和服務法(ITAS)等優惠政策,吸引積極的區塊鏈和加密貨幣企業,促進金融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
展望未來,馬耳他將繼續在全球加密貨幣資產監管和稅收領域擔任領導角色。隨著全球各國對加密的接受程度提高,馬耳他可能會完善進一步其稅收制度,以適應加密貨幣市場的發展和變化,並有望在平衡發展、金融安全與貨幣主權之間找到最佳方案,繼續在加密貨幣資產領域保持領先地位。透過不斷調整和優化經濟政策,馬耳他不僅能夠吸引更多的區塊鏈和加密貨幣企業,還能在國際金融市場中激發更有利的位置,推動國內經濟的持續成長和創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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