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_NET中文社區,來源:作者推特@opnetbtc_cn
長話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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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_CAT是比特幣腳本中的一個操作碼, 用於處理比特幣交易中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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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_NET是建立在比特幣上的元協議, 用於發行、交易、管理符合協議標準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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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tal 是獨立於比特幣的側鏈, 用於擴展比特幣的功能,提高交易速度, 實現更複雜的應用。
關於範例
範例圖歸類意義大於架構意義, 並不代表真實的層級, 實際情況是「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的」複雜關係。
如OP_CAT作為比特幣腳本功能的一部分, 可以歸類到基礎層;Fractal可以在採用OP_CAT的同時,出現OP_NET; 協議層中,也可以透過呼叫OP_CAT這些腳本操作碼來實現更高級的功能…
OP_CAT
OP_CAT是比特幣最早腳本操作碼的一部分,為了避免可能的漏洞(因記憶體使用不受限而導致的潛在拒絕DoS 攻擊),中本聰禁用了多個操作碼,包括OP_CAT。而BIP-420則是專門為重新引入OP_CAT 而提出的提案, 希望以新的方式恢復OP_CAT,而BIP-420只是提案的編號。
OP_NET
作為一個發行,交易,管理資產的協議標準,與操作碼是不是同一類型的東西。與之相比的應為Ordinals/Runes等。它以Wasm編譯的索引器實現多語言相容,在索引中執行智能合約操作。採用帳戶模型,並且所有交易都以BTC作為gas。如果這仍然難以理解,就記住:有智能合約;使用BTC做gas 就夠了。
Fractal
作為獨立於比特幣的側鏈,Fractal的優勢是:更低的手續費,更大的容量,更快的速度。在盡量與主網保持一致的同時(不修改Bitcoin Core與POW)可能會嘗試擴展智能合約(取決於它的設計)。至於最終是否能夠壯大發展,要看共識結果。不過不妨礙OP_NET & OP_CAT在這之上進行實驗。
總結
OP_CAT與OP_NET除名字相近外,最大公約數是對智能合約的擴展, 但實現方式並不相同。如果說OP_CAT是寄望於BIPS(比特幣改進提案)通過,以修改比特幣本身,來達到在主網上擴展合約的目的。
那麼OP_NET則提供了一種現實情況下的最優解,繞過它。至少目前來看,還沒有發現超出這種路線的方案。
留個問題:大家覺得OP_CAT重新激活,是否可以算是Bitcoin core的修改?如果並非網路中所有節點都理解並接受使用OP_CAT 的新交易,如部份節點未更新,是否可以成為軟分叉?
先聲明立場與修改的定義:我個人認為,活化是從有到無再到有,事實上造成了不同,增、刪、有、無都是修改的。